听说早期英国大炮最远打12海里,所以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最大宽度为12海里,是这样吗?
▍听说早期英国大炮最远打12海里,所以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最大宽度为12海里,是这样吗?
十二海里的公约其实是我们国家定下来的吧,并不是以英国大炮打十二海里,才定的,有友友把这件事来龙去脉说的很清楚了。
我所知道的是,五十年代,我们国家为了保证海洋边境权利,毛主席问有关工作人员,我们的大炮能打多远,工作人员说,能打十二海里,毛主席就说,那就定十二海里,向国际上宣布,中国的海洋边境十二海里。才会有联合国82年海洋公约十二海里。
▍听说早期英国大炮最远打12海里,所以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最大宽度为12海里,是这样吗?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主席意识到我国在海洋上集中着很多问题。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庄严成立,但外国舰船依旧在中国海域横冲直撞,中国渔船在国外任人欺凌,中国的海洋主权何在?毛主席认为,中国人民既然站起来了,就必须结束有海无防的历史。于是,毛泽东主席致电周恩来总理,要其以国务院的名义请国际海洋专家一起来研究一下中国的领海问题。
在周总理的安排下,于1958年8月22日将著名法学家、曾参与审判日本甲级战犯的中国法官倪徵燠和外交部部长助理乔冠华从北京接到北戴河毛主席居所研究领海问题。毛主席详细地询问了领海的地位与作用,划分领海的方法及世界各国采用的领海制度。听完法学家的陈述,毛主席微笑着站起来:“看来,为了国家安全和繁荣,应当有个较宽的领海。”
1958年8月25日,毛主席在北戴河主持召开了政治局常委会议,除了讨论炮击金门的问题还着重谈论了领海宽度的问题。同年9月1日至2日,毛主席在北戴河再次召开会议,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新任参谋长黄克诚和总参作战部长雷英夫,以及乔冠华、著名法学家刘泽英和周鲠生等列席会议,各界人士各述己见,其中两位法学家引经据典,对各种国际法特别是《海牙协议》作了说明,主张沿用民国当局曾经颁发的3海里,认为如果使用较宽的海里,可能引发国际争端,怕英美出来反对,甚至引发战争。毛主席最后霸气的总结:我们的领海还是扩大一点有利,《海牙协议》不是圣旨,我们不能按照英美等国的意志办。帝国主义要打丈,我们不怕,在朝鲜已较量过了,不过如此。
毛主席考虑到当时我国海岸炮的有效射程在12海里以上,就确定采用12海里的领海宽度,并决定于1958年9月4日公之于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公布,第一条即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一切外国飞机和军用船舶,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不得进入中国领海及上空。”后来,于1982年公布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有权确定不超过12海里的领海”。于是,大多国家采用了12海里领海制度。这充分显示了毛主席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高瞻远瞩,引领世界潮流的伟人风范。对此大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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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早期英国大炮最远打12海里,所以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最大宽度为12海里,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了。12海里的海洋公约规定是毛主席制定的。
早期的英国大炮最远只能打3海里。所以,全世界的海洋公约规定领海的宽度就是3海里。就连现在的美国标定的海洋公约宽度就是3海里。
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问我们的海军,舰炮最远能打多远。海军的主要负责人回答,能打12海里。毛主席就说,能打12海里,我们为什么要定3海里呢?能打12海里,那就定12海里好了。
于是,我国的海洋公约宽度就是12海里。
▍听说早期英国大炮最远打12海里,所以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最大宽度为12海里,是这样吗?
12海里领海基线是1958年金门炮战时候毛泽东提出来的,这是中国当时火炮所掌握的射程,后来这个数据被国际社会所认可并且实施;
1955年一江山岛战役结束,解放军占领一江山,于是国民党从大陈岛撤退,浙江沿海地区全部解放。1956年随着一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大批武器开始实现了国产。尤其是1956年歼5战机的试飞,同时鹰厦铁路的通车,使得去福建前线道路开始通畅。
此时退居台湾的国民党不死心,三番两次骚扰大陆沿海地区,多次派遣飞机空袭骚扰,为了应对国民党的反复骚扰,毛泽东下来要求加强福建沿海地区的防务,必要时候要有关台海尤其金门之作战准备。1958年随着解放军大举进军福建,对金门的作战部署完毕。8月23日,随着福州军区副参谋长石一宸的一声令下,驻扎在厦门地区的炮兵开始炮击金门。
随着一连串红色信号弹升空,一时间炮声隆隆,地动山摇,金门岛上顿时陷入一片火海。当时正是周末,驻扎金门岛的国民党军队非常松懈,猝不及防被这炮击轰炸得损失惨重。从23日到27日,金门炮击用弹量达30万发,国民党军伤亡达3万6千人。与此同时,解放军海军开始封锁金门岛,除了教训国民党军的骚扰之外,同时也让国民党军能够顺利固守金门马祖,使得台海地区不会出现分裂。
美国得知金门炮战开始之后,美国马上动作,从中东地区调来两支航母战斗群,给国民党打气。到了9月初,美国在台海地区集结了大量的军舰和飞机,有军舰60多艘,飞机430架。有了这个底气,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叫嚣要封锁沿海地区。
对此,9月4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宣布在中国12海里领海范围内,一切外国飞机和军用船舶,未经中国政府的许可,不得进入中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否则后果自负。这个12海里还是也有讲究的,当时毛泽东咨询了很多人之后得到了原来之前的规则是沿海地区是3海里的,只有苏联采取了12海里这个数字,鉴于此毛泽东认为我们的领海也要12海里。
有人说这样容易引发国际纠纷,毛泽东说道:“大家的看法都很好嘛,很可贵,但是我们也可以从另外的角度多想想,海牙协议不是圣旨,还是不能按照他们规定的办,要我说我们的领海线还是扩大一点有利,有了这个东西,我们打炮也更加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嘛!”就是说这个12海里是当时中国所装备的火炮最大射程距离。
面对中国提出的这个12海里,美国人不会人,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叫嚣道:“美国只承认3海里的范围,从来不承认关于12海里的任何要求。”而国民党此时认为有了美国人的庇护,开始向金门岛屿补充物资油料。9月7日,国民党海军副司令黎玉玺,在美国军事顾问陪同下,率领两艘国民党军的运输舰、5艘作战舰和美国第七舰队两艘巡洋舰、5艘驱逐舰,组成浩浩荡荡的舰队,护送运输船驶入金门海域。金门岛守军一看美国军舰来助威,猖狂起来,向解放军开炮,掩护着两艘运输舰,在金门岛的料罗湾港口卸下救授物资。
第二天9月8日上午,国民党海军“美乐”号和“美珍”号登陆舰又满载着军用物资和人员,开进料罗湾港口靠岸卸载。解放军炮兵42个地面炮和6个海岸炮连,突然间重炮猛轰,这是第三次开始大规模炮击。顿时,金门岛和港口陷入一片火海。“美乐”号被炮弹击中,在大火中燃烧片刻,爆炸沉没;“美珍”号中弹后逃跑。这时美国军舰先是远远观望,最后丢下国民党军舰,自己逃到料罗湾以南5~12海里处才停住。
不管国民党军的军舰如何希望它救援,它们却不敢向前靠近了。“纸老虎”的本色显露了解放军这次炮击近3个半小时,共发炮弹2.1万多发,又给了国民党痛击,给了美国军舰一个很狠的耳光。在此次炮战中,解放军飞机参加了空战,击伤国民党军飞机1架,接着英雄飞行员张以林在自己的飞机被击伤情况下,勇敢机智,把国民党军的飞机击落。
第三天9月9日,国民党军以所谓“闪电”运输,在美国军舰掩护下,4艘运输舰、7艘战舰,又向金门岛进发。解放军炮兵奉命以4个营又6个连的炮火,进行了第四次猛烈炮击。侵入中国领海的美国军舰,和前天一样,看势头不好,又快速逃离战区海域。这次炮击,共发炮弹2.5万多发,推毁国民党军工事10处,空战中击伤其运输机1架。
在连续的炮击下,美国最终也发表了一个声明就是护航国民党海军补给船舰队,不进入三海里的领海范围内。最后在毛泽东驾驭下,进行了“只打蒋舰不打美舰”的方针,与美国和台湾国民党进行斗智斗勇。同时做出了“大而不等,封而不死”的决策,灵活控制前线的打击进度,使得美国在台海地区的阴谋破产,同时也让败退到台湾的蒋介石不敢随意骚扰大陆,作着反攻大陆的美梦。
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通过,其中有对领海这么规定:基线以外12海里之水域…。
▍听说早期英国大炮最远打12海里,所以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最大宽度为12海里,是这样吗?
早期许多国家定的领海宽度的确与当时大炮射程有关。
人们对领海概念的形成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和郑和下西洋等活动有关,法学家提出任何国家的君主有权对沿海一带的海域拥有权利,称为其领海。
18世纪,确定领海距离,是以当时大炮射程来确定,当时大炮射程5.6公里,约3海里,於是许多国家接受这一距离为领海宽度,但后来大炮射程越来越远,各国领海宽度也定得越来越宽,许多国家定为22公里,即约12海里,个别国家如秘鲁等为保护漁业资源将领海扩大到370公里,约200海里。
其实海洋强国更希望领海范国窄,希望是3海里,因为有利于他们更大限度接近对方海岸掠夺其近海资源,或有利于对对方的侦察等敌对活动。
我国是1958年宣布我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此时已有许多国家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
到七、八十年代,已有大部分国家同意以12海里做为领海宽度,於是,1982年,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宽度“从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界限为止”,自此,12海里为国际公认的领海范围,也有些拉美国家坚持其200海里而未簽署此公约。
现今,12海里已难以对现代化武器射程有所局限,武器射程对领海宽度已无关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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