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立案也分配了执行法官,一直没消息,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立案也分配了执行法官,一直没消息,怎么办?
一般情况是暂时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没有和原告联系。
法院执行人员需要先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无房产,就只能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卡及支付宝余额和微信零钱等支付工具里的余额。如果冻结金额也很小,就没有和执行人联系的必要。
▍申请强制执行,立案也分配了执行法官,一直没消息,怎么办?
若是按照我们的法律规定,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收益、到期债权等资产状况的调查。同时应当将被执行人财产调查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
不过现实中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期限处理是少之又少。等我接到法官通知的时候,基本都是告知我无财产可供执行,准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能够执行到款项的案件也有,但总体还是比较少。
所以想要了解执行案件的情况,还是要主动积极地跟法官联系。
对执行案件的经办法官,其实特别不容易联系。经常是电话没有人接听,法官也没在办公室。其实这种情况比较正常,执行法官经常需要外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情况。但也没办法,要么多打电话,要么有空到法院去找找法官。但现在疫情期间,想进去法院难度比较大,也就多打打电话。当事人咨询案件进展,法官也都会如实告知相应的情况。
▍申请强制执行,立案也分配了执行法官,一直没消息,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立案也分配了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消息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你等了一个多月了,执行法官也不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甚至有些己申请诉讼保全的被执行人财产也没有答复执行到位没有。因此,我认为,决不能申请强制执行了就以为万事大吉了,你要多打执行法官的电话催问执行情况,有时电话也很难打得通,见法官就更难,要早上一上班就到法院等着,见法官了他不想见也难,通过面谈了解执行的进展情况及未能执的原因所在。
如果你在家等执行法官的电话,他主动联系你了,那就是告诉你,本次执行要终结了,请你去签字确认。
总而言之,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全部执行到位的极少啊。任何交易、民间借贷都要谨慎为佳,风险无处不在。
▍申请强制执行,立案也分配了执行法官,一直没消息,怎么办?
执行案件从立案庭移交到执行承办小组后,执行工作就开始了。
执行法官会在收到案件十日内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大意就是告诉对方:哥们儿,你欠别人钱该还了,不及时还到时别怪咱不客气。
同时,查控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开展。执行法官们打开执行查控系统,熟练的看一看对方名下微信、支付宝、银行卡余额多少,给房管局等单位发函,看看对方名下有没有房、车等等。
最后,对方名下财产可以足额偿还你的,直接冻结、查封,待对方无异议后,该扣划扣划、该拍卖拍卖;对方名下财产不能足额偿还你的,法院会主动联系你,进行执行调解;对方名下无财产的,若你有其他靠谱线索,执行法官会跟进继续查控;若穷尽一切方法都找不到财产的,终结本次执行。
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对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重则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轻则可予以对方罚款、司法拘留。
执行案件一般审限为6个月,这6个月内法院都会主动联系你的,毕竟人家要结案。但无论如何,只要对方不还钱的,都一定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
所以,你现在只能:
1、主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2、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了解案情进展,向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3、等待,再等待。执行案件真的太多了,压力太大了,别问我为什么知道。
4、忘了说,如果终结本次执行了,以后你又找到对方财产线索的,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无时间限制。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刑法》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民诉法》第114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第1条 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第9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立案也分配了执行法官,一直没消息,怎么办?
这样不要着急,事情有个流程任何案子都要有个结案。你可以向执行厅提共被执行人的所有东西和他的个人收入情况。
------------------
推荐阅读:
归化之路已基本告败,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让国足未来重返亚洲一流?
最近华为,任正非,陈春花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三者之间是什么情况?
“人老了不能自理,子女越孝顺,老人活得越久就越遭罪”你怎么看?
为何飞度的1.5L发动机被神化,而参数相当的标致1.2T发动机则没有什么影响力?
苏德战争如果德国集中兵力打莫斯科和高加索,不打列宁格勒基辅和斯大林格勒,能赢吗?
为什么袁姗姗笑起来不好看,而面无表情的angelbaby却那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