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打还手,会触犯法律吗?在实际侦查中警察和法院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挨打还手,会触犯法律吗?在实际侦查中警察和法院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挨打还手是在局面基本可控的情况下,如果你没有必胜的把握,慎重还手,因为即便是大侠也有失利的时候,识时务者为俊杰,该出手时就出手,要有一定得判断力,不能别人打你一拳你就动刀子,置人于死地,肯定是不行的。如果别人危及你的生命而又无路可退,那一定要奋起反抗!
▍挨打还手,会触犯法律吗?在实际侦查中警察和法院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触犯法律的,还手会被定性为互殴,,哪怕对方把你打半死你也不能还手,你只有挨打或者逃跑!
▍挨打还手,会触犯法律吗?在实际侦查中警察和法院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我略懂搏击,也稍懂法律,在学搏击之前也数次被警察叔叔因为打架处理过,所以,这个问题,个人看法稍有不同。
先说个亲身经历的事情吧。
前年过年回家时,因为我开的是外地牌照的看起来还比较值钱的车,大年初一早上,带着老妈去我舅家拜年的时候,就有台明摆着是找茬碰瓷的车在一路尾随我,马路上根本没有几台车,那车却几次很明显的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来别我甚至跑到前面各种急刹车。
我本身就是个暴脾气,要不是大年初一不想碰晦气,要不是老妈在车上,我早就轰着油门顶上去了,但那种情形下,除了忍让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只是,我的隐忍,明显的让对方越发的肆无忌惮,尤其那台现代伊兰特被我那5.7升的发动机直接甩得无影无踪让对方更加恼火,赶上个红灯追上来后,俩小子直接把车横在我前方,一个拎着棒球棒另一个拿着甩棍就冲了下来。
其实我也知道,那时候最好的选择是报警,但咱这小暴脾气又实在有点“上头”,刚刚好又看到那俩小子手里那破玩意根本没什么杀伤力,一时没忍住打开车门就冲了下去,我的体重能是那俩小子加起来还带拐弯,加上一直在接受职业拳击的训练,收拾这俩小子没费啥事,毕竟无论棒球棒还是甩棍,近了身那破玩意就跟烧火棍没啥区别了。
其实,那俩小子眼看着下车我的人高马大的时候,当时就有点怂了,老妈在车上我也不敢太过分,夺下两根凶器放倒那俩小子之后也没再攻击,直到接到我妈报警后的警察5分钟就到达了现场。
虽然进了派出所的那俩小子完全一副受害者的造型,甚至连脑瓜子上被自己的棒球棒磕了一下都说是我打的,但行车记录仪完整的还原了现场的一切,办案的警察当然也能看出怎么回事,但那件案件还是不了了之,毕竟我身上没有任何外伤,而对方明显的“伤重”,只是当实在咽不下那口气的我宁可认拘留也不赔钱时,不愿意跟我“同归于尽”的那俩小子才选择了“和解”。
剩下的事,就不多说了,毕竟和谐第一。
这里,关于题主的问题,提点个人看法。
首先,不还手,绝对不意味着“等着挨打”
以上面的事件为例,如果我当时等着挨打,一根铝合金的棒球棒外加一根甩棍,组合起来招呼到我身上那滋味也真不好受,尤其现在那帮“闹着玩真敢下死手”的无知无畏的小混混们,他们能不能给我跟警察叔叔哭诉的机会,那事真的不好说。
其次,除非证据确凿的刑事案件,否则只要动手了,那就是“斗殴”,而无论警察还是法院,伤重原则,那是首先考虑的。
年轻的时候被收拾过几回,残酷的事实告诉我,太多的时候,警察叔叔才没有耐心去听事情的前因后果呢,他们做的笔录也只是在还原事实经过的同时固定证据,当事双方能和解最好,如果和解不了,那伤重原则就是必须的了; 而且,只要动手了,那就是各打50大板,都送拘留所“疗养”十五天起。
综上所述,遇到此类情况,最明智的做法,显然就是远离纠纷,就比如我的那次,不下车,或者找机会开车溜走,肯定要比我下车去“空手入白刃”要强了太多。
当然,如果实在远离不了,那也得看情况,比如仅仅是侮辱性的嘴巴子,那就挨两下倒地等待救援吧; 至于其他的,比如对方手持凶器之类的,那最好的方式肯定是能夺下凶器,还得保证不给对方造成外伤,否则,太多的事就说不清楚了。
反正,万事都有度,怎么去掌握尺度,真的是门学问,如果做不到有效且合理的阻止对方的攻击,那就多练练跑步,或者,多研究研究相关法律吧!
▍挨打还手,会触犯法律吗?在实际侦查中警察和法院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被打了还手”就是一个“坑”!只要还手,你们当事双方就是“打架斗殴”。警方到场后,先带到派出所简单询问,只要动手了就是“互殴”,看伤情如何,基本谁的伤情重谁有利。伤情都不严重的话,同意和解就皆大欢喜,如果不同意和解,那就各自拘留15天!基本不存在“他先动手,我是正当防卫”的说法!
有人总是怀疑:我被别人打了,不还手怎么行?我还手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吧!?其实真不是!
我有朋友在派出所,他们郑重告诉我,别人动手打你,只要不是手持凶器要你的命,千万不要还手!如果你一旦动手了,那性质就变了,那就是互殴了。只要你还手,哪怕你最终伤情比对方严重,也要该拘留就拘留!如果伤了对方,不仅要赔医药费,还有可能被刑拘!致对方轻伤就要判三年!
对此,我曾经也很不理解,但警方就是这么执行的!
所以朋友,别人打你,能忍就忍,可以求饶,忍不了就逃跑吧。然后可以报警,让警方来处理,但千万千万不要还手!
▍挨打还手,会触犯法律吗?在实际侦查中警察和法院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挨打不还手,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你不会被追究什么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如果单方面殴打打人,即便没有造成对方受伤,也要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比如行政拘留、罚款之类,支付对方医疗费、误工费更是不用说,警方是会介入的。
如果造成了轻微伤,基本肯定会被行政拘留。
如果验伤是轻伤,那就上升到违法犯罪高度,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自然还要赔偿。
如果验伤是重伤,就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不还手,那么所有惩罚都是针对打你的人,你自己没事,只是皮肉受苦。
不过,如果挨打时候还手,就不同了。
首先要区别是正当防卫,还是互殴。
大体来说,如果对方不法侵害正在实施中,说通俗点就是一直在打你,或者马上就要继续打你,你为了避免受到严重伤害而反击,并没有刻意想要造成对方受伤,叫做正当防卫。
当然,正当防卫的认定很复杂,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比如昆山龙哥挥刀砍路人,结果刀掉了。路人为了避免被龙哥砍死,捡过刀反杀,一刀将龙哥砍伤上路,这就是正当防卫(如果不是舆论闹这么大,能否认定为正当防卫也不好说)。
互殴则是有主管故意要伤害对方,并不是简单为了自卫。
比如如果路人不是一刀砍死龙哥,而是追上去连砍十几刀,尤其在龙哥没有反抗能力时候还追砍,恐怕就会被定为互殴,一样要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互殴,也要具体情况来分析,但基本就是各自负责。
比如龙哥砍了路人一刀,导致轻伤,路人砍了龙哥一刀,是重伤。
那么,龙哥按照轻伤来坐牢,路人则按照重伤来坐牢,谁也跑不了。
曾有两个酒肉朋友,喝酒期间对打,都负了轻伤。这被定为互殴,两人分别判刑8个月,都要坐牢。
我们以南京医生打人事件来看,说说萨沙自己的观点。
医生因为儿子后脑被打破,同妻子孩子一起上门讨说法,并不属于约架之类,不然不会带着妻儿来。
期间医生控制不住情绪,打了儿童耳光,这显然属于故意伤害行为,没什么好说的。
那么,医生这一耳光不论是否打伤了人,就涉及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儿童事后验伤发现是轻伤,就涉嫌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没什么好说的。
总体来说,医生故意伤人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一时冲动还是有预谋来打人,都有固定的处理方法。
关键在于,随后医生和老人的打斗如何定性?
个人认为,这应该最起码也是互殴行为,有可能涉及正当防卫。
在扇了儿童的耳光以后,医生没有继续打人的行为,还出言道歉,说明伤害行为已经停止。
老人看到孙子被打,激愤下用塑料凳砸过去,医生没有还手。
随后老人举起木制椅子抡过去的时候,客观有可能造成医生受伤,他伸手阻拦推开导致老人跌倒,同时没有拳打脚踢行为。
那么,即便认定医生顺势推开行为是打人,这也是一个互殴。
认定为互殴的话,因为老人没有打伤医生,医生打伤老人导致骨折,如果是轻伤仍然属于犯罪行为。
关键在于,如果认定推开老人不是打人,而是防卫,那么这就不构成犯罪。
实际上,任何人面对轮过来一把沉重的椅子,不肯等着砸在头上,本能都会拦阻甚至反击,不然后果很可能是自己受伤,甚至重伤。
所谓防卫过当的定义,主要是: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是忽视大意的过失。
目前这种情况,似乎不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况。
萨沙个人认为,医生打儿童耳光,属于殴打他人,关键在于验伤去,看看是否涉及违法犯罪。
医生和老人的打斗,有可能被认定为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排除认定为互殴,具体要看法院怎么说了。
所以,大家如果遇到类似的事情,最好是讲道理,据理力争,尽量不要动手。万一被人打了,第一时间报警即可,不要随便同他打斗。
如果对方不断对你进行殴打,可能造成严重伤害,还是要果断还击的,通过还击迫使对方不敢继续打人,随后再报警。
总之,不要随便动手打人:退一步风平浪静,忍一时海阔天空。
------------------
推荐阅读:
我们网上买的月季花,收到货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是要马上换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