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未成年,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现已保释出狱,民事赔偿的钱不想给怎么办?
▍被告未成年,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现已保释出狱,民事赔偿的钱不想给怎么办?
末成的人杀人,应该民事赔钱,末成人故意杀人只能牢教,民事局不赔钱向法院申请必须赔钱。
▍被告未成年,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现已保释出狱,民事赔偿的钱不想给怎么办?
该怎么办?
依我之见一一本案在一审法院审理刑事故意杀人案时,受害人近亲属就应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而对于因暴力犯罪判处无期徒刑后法院裁定的”保释”的合法性性问题,受害人近亲属有权向检察院提出合法性审查的申请,并由检察院通过刑事抗诉的法律监督途径来解决。
以下本人拭从刑事诉讼法理和实务层作简要分析:
一,“未成年故意杀人,不愿赔偿”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未成年,即指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男女,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属于限制责任年龄段,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只承担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而超出部分的民事责任依法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承担。就本案例所述”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罪责自负丶不株连他人”的原则,该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依法是必须由他人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犯公民人生生命健康权的故意杀人丶故意伤害案件,受害人及近亲属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还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而本案例受害人近亲属在检察院提起故意杀人公诉时还应该提起附带故意杀人案件的民事赔偿诉讼,由一审法院在对未成年被告人在刑事判决的同时一并作出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决。
可能有人认为该未成年被告人无力赔偿怎么办?
如前所述,该未成年被告人他无生活来源,的确无力赔偿系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之人,但是,该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法定监护人)依法对于被监护人(未成年罪犯)对外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受害人近亲属可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可以将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作为该案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一并向一审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法院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待该判决生效后,受害人近亲属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民事赔偿判决。
二,”未成年犯故意杀人罪判无期徒刑被保释”的问题。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均规定精神:因暴力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刑罚依法不得假释丶监外执行。而本案例所述之情形肯定是违法的。怎么办?
依我之见:受害人近亲属有权向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刑罚执行地监狱和中级法院对于暴力犯罪判处无期徒刑后作”保释”(假释丶监外执行)错误的裁定,由检察机关经审查后提起刑事抗诉,再由省高级法院作出撤销中级法院”保释”的裁定,通过行使法律监督权来加以纠正。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被告未成年,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现已保释出狱,民事赔偿的钱不想给怎么办?
如果题目所述属实的话,说明有公职人员渎职了。
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很大可能是走的保外就医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 第七条规定
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在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原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对未成年罪犯、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残疾人罪犯,适用前款规定可以适度从宽。
对患有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的罪犯,可以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关于执行刑期的限制。
题目中描述受害人方还没有提起民事诉讼,判决后应该还没有多久的时间,如果罪犯不存在严重疾病的话,表明其中有渎职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委举报投诉。
民事赔偿部分,直接起诉罪犯监护人
如果民商事赔偿部分没有附带审理,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完全没必要求着对方,他们能够将罪犯从监狱里弄出来,说明至少不差钱,起诉后执行也应该也没问题。
▍被告未成年,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现已保释出狱,民事赔偿的钱不想给怎么办?
罪犯因为保释就不想民亊赔偿了,那么受害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赔偿,用不到自己上门去催讨的。
▍被告未成年,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现已保释出狱,民事赔偿的钱不想给怎么办?
不想给是不可能的
故意杀人罪行极其严重,罪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但念其是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才判处为无期徒刑。
对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什么叫假释?
是指对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经过法定程序附有一定条件的,从监狱予以“释放”,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
不过,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从以上法律规定上看,以下三类犯罪分子是不得假释的:
1.累犯。
2.八种严重犯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八种严重犯罪判处无期徒刑的。
你说保释出狱,法律没有“保释出狱”这个说法。
故意杀人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假释,也就没有“保释出狱”这种可能。
法律确有“暂予监外执行”这一条。
监外执行一般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只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才适用。
你说“保释出狱”的是女犯吗?
女犯可以。但得查清她在监狱服刑期怎么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如果不是女犯,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应当及时收监。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同时,依据《刑法》第四百零一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有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赔偿的钱不想给,你问怎么办?
因故意杀人刑事案件与杀人后被害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一并审理,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个判决书一起生效,不想给是不行的。
当年故意杀人,民事赔偿由故意杀人的法定代理人即父母赔偿,无父母或者父母无力赔偿的,由近亲属赔偿。
这个罪犯以为事过多年“一笔勾销”,特别是“出狱”了,“翅膀硬了”,不想给,那是没门。
要知道当年你故意杀人,给人家家庭造成多么大以至不可估量的损失,不让你偿命就便宜你了。还想不赔偿,那不让被害人家属在“伤口上撒把盐”吗?那不欺人太甚吗?
他们是不会答应的,一定会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作为杀人罪犯“保释出狱”了,和家人一起想方设法去赔偿,争取取得被害人家属的宽大,才是你们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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