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后靠拣破烂,当保安维持生活算丢人吗?
▍下岗后靠拣破烂,当保安维持生活算丢人吗?
凡是靠自己劳动维持生活的,都不丢人。我也拾过破烂,甚至我自己调刋自己,写了一首打油诗:
弟弟省里当主席,
哥哥在家捡垃圾。
弟开奔驰向北漂,
哥哥生活也得意。
至于保安,没有哪家愿意招聘我,我也就不抱这个奢望了。
注明:这个主席不是什么政界的主席,而是文艺界的一个分类主管,不过也叫主席。
▍下岗后靠拣破烂,当保安维持生活算丢人吗?
丢人肯定是不丢人,既没偷也没抢,更没骗,只是暂时没找到工作,维持生计而己。当然在一些富人眼里,那肯定是受歧视的,因为TA们无法体验下岗失业后(尤其是大龄下岗,技术单一的产业工人)找工作的艰难。如果有一点经济能力,是都不愿意也不可能从事这一行当的。当保安还可以,但是有些待遇好的单位,竞争者也是很的。
▍下岗后靠拣破烂,当保安维持生活算丢人吗?
下岗后靠拣破烂,当保安维持生活算丢人吗?
实话实说,靠劳动吃饭不丢人!在那“疯狂”的个年代,到哪里能拣到破烂呦?就是想找份保安岗位,还要托关系找熟人;每月挣个“二百五”也能维持生活。
确实如此,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国企改革被逼下岗职工太多了。
曾经的往事不堪回首,下岗职工为了生存;不得不四处奔波,不管干什么事;一天干多少小时,做最脏最累的事,只要一天能挣到钱;就是给家庭一家老小有个交待。
曾经的“站街”的,不就是为填饱肚子吗?丑什么?总比呆在家饿肚子好吧!
曾经的“拉人力车”的,不就是为了多拉1个客人;与交警“打游击”,大街小巷乱奔乱窜;目的不就是挣2元人力费吗!
曾经的“下黑窑”挖煤,冒着生命危险;只露两眼转动满脸脏兮兮的,不就是多想挣点血汗钱吗!
曾经的“无证小贩”,拉着人力车售卖水果;被城管撵得满城跑,不就是为一家人能吃上饭吗!
曾经的“……”……
太多太多了!
我就是2000年7月,夫妻俩人从国企买断工龄下岗失业的;曾经的“堂堂正正”的国企职工,变成了“街头小贩”;就是靠着“三寸不烂之舌”和诚信服务,一天挣几个铜板坚持下来的;一干就是二十多年,我丢人了吗?
丢谁的人了?
我
一不偷二不抢,三不欺四不骗;五不拐六不诈,七不乞八不讨;九不放弃生命,十打十做买卖;
挣最干净的钱,做最平凡的人!
我丢人了吗!
▍下岗后靠拣破烂,当保安维持生活算丢人吗?
活着就是好汉
▍下岗后靠拣破烂,当保安维持生活算丢人吗?
不偷不抢,不贪不赖,凭自己的辛苦付出挣着干净的钱,一点都不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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