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己研发的种子允许农民留种吗?
▍我国自己研发的种子允许农民留种吗?
我国自主研发的种子允不允许农民留种的问题,首先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说直白点,就是应该明白这样一个现实,那就是科研单位研究的农作物种子跟科研单位研究的工业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全一样!
比如说,某个科研单位研究了一种新的设备,申请了国家专利之后,就会受到国家知识产权的保护。如果有人侵权生产了这种设备,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某个科研单位研究出了一种新的农作物种子,虽然也申请了国家专利,同样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其结果跟科研单位研究出来的那种设备命运就不一样。
比如说,某个科研单位研究出了一种杂交水稻品种,种子投放市场后,农民购买回去种植。到稻谷成熟收获晒干后,虽然可以继续作为种子再栽培,然而,哪个农民敢用二代种来栽培呢?由于杂交水稻的种子只能栽培一次,如果用收获后的稻谷作种子,也就是用二代种作种子,所栽培出来的水稻,不但稻秆高低不齐,抽穗、扬花以及成熟期都不一致,而且产量也很低,还不能一次性收割。因此,即使科研单位允许农民将收获后的稻谷留作种子,又有哪个农民愿意留呢?如果科研单位研究出来的种子是常规稻,尽管科研单位不允许农民留种,农民还是要留种再继续栽培,科研单位管得着吗?谁能管得着?还有就是杂交玉米种子,其结果跟杂交水稻种子是相同的。而常规玉米种子,其结果跟常规水稻种子是一样的。
再比如,某个科研单位研究出了一种小麦新品种,无论科研单位允不允许留种,只要农民买回去种了之后觉得种子好,就自然而然的要留种。因为小麦种子的遗传性状稳定,所以可以连年留种继续栽培。在这种情况下,科研单位管得了吗?怎么去管?谁去管?
实际上,科研单位研究出来的农作物新品种,只要能留种继续种植的,不管科研单位允不允许农民留种,农民都是要留种的。而科研单位研究出来的农作物新品种如果不能留种继续种植的,即使科研单位允许农民留种,农民也不会留种的。——这就是现实!如果某个企业或者大老板,想把科研单位研究出来能够留种连年种植的某个农作物新品种收获后,将种子再批量卖给别人,只要科研单位追究,肯定是要受到制裁的!
▍我国自己研发的种子允许农民留种吗?
我村谁都不留,
每年村干部通知买什么种子。种什么都通知。说留做种子不起作用。
▍我国自己研发的种子允许农民留种吗?
我国自己研发的种子在法律上是允许许农民留种的。根资料我国《种子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种子生产品者和经营者应当保障使用者留种的权利,不得限制使用者留种。”这个就意味道着,农民可以使用自己购买或者收购的种子进行种植,并且可以留下部分作为下一季的种子使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留种的前提是种子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种子,并且留种的数量也需要符合规定。具体来说,留种的数量应当不超过农民使用的种子总量的20%。同时,留种的品质也需要达到一定的要求,确保下一季的种植能够获得更好的收成。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种子企业可能会在种子包装上印制“禁止留种”的标识,但这种标识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农民就有权使用并留种。
总之,我国自己研发的种子是允许农民留种的,但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并且留种的数量和品质都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农民应当依法使用种子,并在种植过程中注重品质和环保,确保自己的农业生产能够取得更好的效益。
▍我国自己研发的种子允许农民留种吗?
现在种国家研发的种子,是不能留种子的,如果私自留下了,种上以后是要减产量的,小苗长势肥壮,果实退化严重,会造成减产量很明显。
都是农民种过第二次经验。
▍我国自己研发的种子允许农民留种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首先搞清楚种子有杂交作物种子和常规作物种子的区别。杂交种子种植一季后收获的籽粒是不能再留种种植的,这一点每个种地的农民心里都非常明白。如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等。
常规作物种子则不同,种子种植后,后代如果不混杂退化,是可以再留种种植的。如小麦、大豆等。但这牵扯到一个品种权的问题。一般科研单位培育出一个新品种,是十分不容易的,往往要经过8-9年,甚至要花费十几年的心血。所以为了保护育种单位的合法权益,新品种一般都会申请品种权保护的。
农民种植的常规作物品种如果还处于新品种保护期(品种保护期15年)。新修订的种子法规定:农民可以留种自用,但不充许以商业为目地的出售或串换。也就是说你自用可以,但如果让别人也用就违法了。
也有的人说我家里有10亩地,我又承包了别人20亩地。我留种30亩地算违法吗?按新的种子法来说也是违法的。因为你只能留10亩地的种子。
有些农民可能不太理解,自己生产粮食想留则留,想卖则卖。为什么就会犯法了呢?其实这关系到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范畴。这也是国家与国际惯例接轨,为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而做出的努力,是中国法制进步的一种体现。2022年,我国出现了首例农民因自留种而被品种权单位告上法庭赔偿10万元的案例。此事件震撼了整个种业界,说明了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道路上,正越来越严厉并趋于成熟和完善。
当然了,民不告官不究。农民自留种只要别太过分。在不影响品种权人的利益的前提下,品种权单位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没有多大利益纠葛谁也不想多惹事,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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