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罪被关押一年半案子还没判,如果所判时间低于关押时间怎么办?
▍经济罪被关押一年半案子还没判,如果所判时间低于关押时间怎么办?
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判的肯定会比关的多
▍经济罪被关押一年半案子还没判,如果所判时间低于关押时间怎么办?
就目前实务来看,题主你想多了。
我们一个强迫交易罪案件,嫌疑人已经被羁押快2年了,刑期不长,一直不安排开庭。
我们只能以超期羁押为由要求变更强制措施,逼迫法院尽快安排开庭。
就本题,假如本案必须判决有罪,法院不会给你机会申请国家赔偿的。刑期不会低于被羁押时间。
▍经济罪被关押一年半案子还没判,如果所判时间低于关押时间怎么办?
经济罪被关押一年半案子还没判,如果所判时间低于关押时间怎么办?
经常有朋友问类似的问题。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不会发生。
第一个原因,办案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会事先对判决结果进行评估,如果可能判处的刑期较短,而羁押的时间较长,往往会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的方式解决问题,例如通知其亲属办理取保候审,这样就可以很好滴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羁押时间已经接近法定期限,一般也是采用这种方法处理。
第二个原因,即使是羁押时间较长可能超过了拟判处刑罚时间,这时候判决的时候会采取“实报实销”的方法处理。也就是羁押多长时间判多长时间,这样刑期就不会短于羁押时间。
例如,某甲因受贿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量刑细则考量,最少可以判处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但是现在羁押时间已经两年八个月了。这样的案子,一般是判处两年九个月,基本上案子处理完了就可以释放,也不存在超期羁押的问题。
当然了这样解决并不是违法办案。绝大多数案子,其案情都是有很多可以酌情处理的,也就是说在法律规定尺度上有一定的范围,不会是铁板一块。
▍经济罪被关押一年半案子还没判,如果所判时间低于关押时间怎么办?
实务中法院都会“实报实销”,不会给自已留下口实。
▍经济罪被关押一年半案子还没判,如果所判时间低于关押时间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都会有相应的妥当的做法。接下来我们详细说明。
第1种做法是先行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对于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先行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比如,法院经过初步审理或者阅卷,觉得你的案件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而实际上已经羁押了24个月了,那么就会先行改变强制措施,改变为取保候审将你先释放出来,然后继续诉讼的进程。
另外,如果说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二年,而在之后你上诉了或者检察机关抗诉了,在这个二年刑期期满的时候,二审还没有判下来,这个时候也会对你先行取保候审的。
第2种做法是刑期实报实销。
这种情况就是属于实践中的一个平衡性的做法了,因为一旦出现像你说的这种羁押期限长于判决刑期的话,那就会显得判决书非常的不好看。
因此,也就出现了刑期实报实销的做法,比如说已经羁押了23个半月了,那么结合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就非常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当然这个刑期一般不会特别离谱,尤其是不能跨过法定刑的量刑档次。比如诈骗罪分为三年以下、3~10年、和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三档。如果你的诈骗罪犯罪数额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那么最多只会判处三年,而不会超出任何时间哪怕一天。
只要定罪就不会国家赔偿
有些人可能提出,如果羁押时间超过判决刑期,是否涉及国家赔偿的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是不恰当的。因为《国家赔偿法》所确定的赔偿原则是无罪羁押赔偿的原则,即只对无罪被错误羁押的公民给予赔偿,对于被判有罪的公民,即使出现超期羁押、轻罪重判的情形,也不予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17条明确规定了5种赔偿的情形,其中前3种情形属于最终被认定为无罪、不起诉(确定无罪而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情形。
与此同时,《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6种情形,其中就包含以下3种情形:①因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而不认为是犯罪的;②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③因犯罪情节轻微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由此可见,即便已经羁押了2年,最终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罪轻不起诉了,都不会进行国家赔偿。更别说超期羁押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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