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施耐庵说的“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
▍如何评价施耐庵说的“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
我认为施耐庵说的“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能再仕”肯定不全是说男人过了三十不可娶老婆,四十未仕,不能再为仕。应该是说人到了三十,四十这个年龄,结婚也好,当官也好,都要谨慎考虑才行。比如结婚你不能再要求过高,当官更要慎重,不要盲目跟风。拿结婚为例,你要再像三十岁以前那样要求,很可能不如所愿。当官也是一样的道理。
▍如何评价施耐庵说的“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
施耐庵在《水浒》序里有一句:人生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这似乎与孔子的“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相呼应。那这句话想表达什么意思呢?
有书君认为,施老先生无非是认为,人应该在对的年龄做对的事情。否则很多机会错过了,或许不会再回来。
首先来看前半句“三十未娶,不应再娶。”
在古代,男子20岁行冠礼,女子15岁行笄礼。也就是说,到了这个年龄,便已经是成年了,必须将婚姻大事提上议事日程。
男方若不是因为家境贫困或身体状况等原因,一般在三十岁之前,都应该成家立业了。否则,便属于大龄剩男,挑选好姑娘的机会将越来越少。
其实,施耐庵此话未免有些绝对。放眼古代,也不乏优秀的男生虽然晚婚,却依然能过上幸福的家庭生活的例子。
这里不妨给大家讲个名人的故事。
杜甫30岁总算拥有了自己的房子“陆浑庄”,接下来才考虑结婚。新娘是当时司农少卿杨怡的女儿,而杜甫的老爸杜闲则是兖州司马,说起来杜家还是高攀了呢。
杜甫的一生应该说是郁郁不得志,总是在颠沛流离中度过,幸运的是,他有个贤内助。妻子虽出身名门,却是典型的贤妻良母,含辛茹苦地操持着这个家,毫无怨言。
夫妻俩虽不似陆游与唐婉间的感情那么缠绵悱恻,却也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杜甫也多有感人至深的诗作寄托自己对妻子的感情。如“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等等。
可以说,杜甫之所以在文学上有如此高的成就,与其妻的默默奉献是分不开的。
虽说“人生七十古来稀”,按此说法,到了三十岁,人生也算过了一小半。但若遇上合适的婚姻,任何年龄都不算晚。
人家姜子牙72岁才结婚,他的妻子也是68岁高龄的黄花女呢。
看来,只要郎有情、妾有意,年龄都不是障碍哦。
再来说“四十未仕,不应再仕”。
施耐庵认为,人生到了四十岁,尤其是男人,应该是事业有成,魅力无限的时候。努力向仕途攀登的,至少也要有所成就吧。
如果这时候还是一事无成的话,要么是懒惰,要么是智商有问题,以后要想获得成功的机会更是微乎其微了。不如趁早退出,认清前进的方向,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
但有书君认为,要想获得成功,除了努力,有时候尚需要机遇。又怎么能轻易下结论,说“四十未仕,不应再仕”呢?
还是拿姜子牙举例。他虽然胸怀大志,始终不倦地研究治国兴邦之道,却苦于一直未遇到明君,满腹的才华却无处施展。
可人家并不绝望。直到暮年,这匹千里马总算遇到了伯乐。他辅佐周文王,为强周灭商制定了正确的方针政策。
在周文王去世后,武王姬发继位,拜姜尚为国师。在伐纣的行动中,立下了赫赫战功。
汉高祖刘邦,更是个大器晚成的人物。他47岁时起兵造反,至55岁登上帝位,完成了从亭长到皇帝的华丽转身。又怎能说“四十未仕,不应再仕”了呢?
当然,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其实,无论古今中外,无论婚姻也好,事业也罢,都不必受一定的条条框框限制。
故有书君认为,施耐庵先生的话未免有些迂腐了。只要心年轻,有梦想就去追,谁又能说就一定不会实现了呢?
不知各位看官认为呢?如果认同,不妨点个赞再走吧。
有书君语: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别忘给有书君点个赞哦~关注有书君,私信回复句子,有书君送你一句特别的话!
▍如何评价施耐庵说的“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
这句话是假话、谎言,不可信,也毫无道理。因为,这是金圣叹诬赖施耐庵的胡说八道。金圣叹欺世盗名,伪造了“贯华堂本”《水浒传》,为把他的无中生有弄假成真,就编造了“施耐庵序言”。在“序三”中,留下了这样的欺世谎言。
以下,我就结合所谓的“金评本”《水浒传》,解读这句荒诞不经的“施耐庵说”。
“贯华堂本”是怎么来的
要揭穿金圣叹的欺世谎言,就得先了解一下所谓的“贯华堂本”是怎么来的。据金圣叹自己在自己伪造的“贯华堂”本前面,一口气写了三篇序言,大谈自己的经世学问,虽然我不能说他卖弄,但蹭《水浒传》热点自夸之嫌是断不能排除的。
在其“序三”中,金圣叹如此描述了“贯华堂本”《水浒传》的来历:十二岁便得贯华堂所藏古本,吾日夜手钞,谬自评释,历四五六七八月,而其事方竣,即今此本是已。
金圣叹说他十一岁读了“俗本”《水浒传》,也不知他所指的俗本究竟是哪个本子。反正,《水浒传》的版本很复杂,且由他说去吧。
但是,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便有学者通过严谨的版本辨析,揭穿了金圣叹的谎言。所谓的“贯华堂本”《水浒传》其实是“腰斩”、篡改郭武定百回本,以及袁无涯百二十回本所得,并非金圣叹十二岁发现的所谓“古本”。
郭武定回本《水浒传》大致有这么两个有别于其他版本的特征,第一,“削去致语”,也就是删掉了容与堂等版本中的赞诗、赞词。
第二个特征,就是“移王婆事”。原本,郓城县王婆找到宋江救助阎婆,宋江把阎婆惜收为外室这段故事,是在刘唐下书之后,而郭勋则把这段故事移到了刘唐下书之前。后来,袁无涯称这件事“甚善”。因而,袁无涯百二十回本应当也是从郭武定本而来,但却把被“征辽”取代的田虎故事补了进来,同时,还增加了王庆事。
对比金圣叹的“贯华堂本”,这两个特征全部有。除了这两个特征而外,金圣叹还以袁无涯百二十回本为依据,甚至可以说金圣叹就是在百二十回版本基础上腰斩、增删而炮制了“贯华堂本”。
这其中还有一条重要证据,这条证据就是《水浒传》的开篇词“试看书林隐处……”。这是原本体系的一大显著特征,这个区别于其他版本的特征被金圣叹移植到了“贯华堂本”。所以,“贯华堂本”其实子虚乌有,纯属金圣叹伪造。而现在的通行本则更是七拼八凑,有的甚至以金圣叹“贯华堂本”为前七十一回,以被“腰斩”的续书为后几十回。
《水浒传》的版本非常复杂,以上只是简要介绍“贯华堂本”的来历。金圣叹伪造了“贯华堂本”,为了证实自己得到的就是古本,便伪造了施耐庵的序言。题主所摘录的这句话,就出自虚构的施耐庵序言。
“施耐庵序言”假得不能再假
“序三”的开头一句是这样讲的:施耐庵《水浒》正传七十卷,又楔子一卷,原序一篇亦作一卷,共七十二卷。
无论哪种版本,《水浒传》都没有楔子这一回,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水浒传》,有“引首”,或者直接从“话说宋仁宗嘉佑三年三月初三五更三点”开讲(这个版本最不靠谱,疑为近代以后才有)。“贯华堂本”则把“引首”与第一回“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以及第二回的部分内容合成了“楔子”。
这样的版本模式,从来就没有出现在“贯华堂本”之前的任何版本之中。金圣叹把《水浒传》编纂成七十二卷,除了割裂原版本外,还自编了一卷“原序”。“原序”这卷总共三篇序言,金圣叹落款于“皇帝崇祯十四年二月十五日”,也就是1641年。
由这个时间节点来看,金圣叹在批注中大肆污蔑、恶毒攻击梁山好汉,宣扬忠君思想就不足为奇了。
为了证实他所得的本子就是“古本”,便在一大通自吹自擂后说道:贯华堂所藏古本《水浒传》前自有序一篇 ,今录之。以下就是施耐庵的序言了,序言开头就是这样写的:
人生三十而未娶,不应更娶;四十而未仕,不应更仕;五十不应为家;六十不应出游。
因为“悟空问答”标题字数所限,题主只提到了“四十”以前的两句话,后面的两句则没有办法写了。其实不录后面的两句也没关系,不用想就知道金圣叹说得不靠谱。
在“施耐庵序言”落款处,金圣叹是这样写的“东都施耐庵”。“东都”指哪里?
所谓东都,恐怕会令人想到洛阳、东京汴梁。金圣叹伪造“施耐庵序言”是在明朝,施耐庵时期的“东都”应当是越南河内。越南当时是明朝领土的一部分,河内在当时叫做升龙城。1428年,越南独立,改升龙城为“东京”。
金圣叹是否知道这段历史,我觉得他不知道,否则,施耐庵就成了越南人了。即便是金圣叹无意把施耐庵写成越南人,但“东都”又是指的哪里呢?明朝在施耐庵时可没有东都,南明杨英《从征实录》中说,永历十五年(1661年)五月初二改赤崁地方为东都明京。金圣叹是不是为了表达自己反清复明的思想,才搞了这样的穿越呢?
或者以“王道生”的谎言说施耐庵是元朝人,元朝的东都则是在大梁,即北宋的都城汴梁。施耐庵究竟是哪个“东都”的人呢?
施耐庵是哪里人都没搞清,东都究竟是哪家东都,也是语焉不详。金圣叹如此糊弄,摆明了是因为造假心虚,试图蒙混过关。
而且,从金圣叹伪造的“序三”中,可以读到,“施耐庵”是一个乡间小文人。假如金圣叹能够考定“施耐庵”是居住在都城之东的乡间,落款以“都东施耐庵”则更具欺骗性。
与金圣叹同时代的周亮工早就判断“施耐庵序言”是伪作,金圣叹弄巧成拙,反倒以一个假施耐庵证实了“贯华堂本”是赝品。
“施耐庵序言”当中的假,还有许多破绽证明其假。既然这篇序言是伪造的,那么,施耐庵还能说这些不着边际的话吗?
金圣叹自命不凡教训世人
写到这里,该解读题主提到的话题了,否则,又得有朋友说我哆嗦偏题了。
金圣叹在“序三”中假借施耐庵之口,行欺世盗名之事,以伪道学、假斯文的狰狞面孔教训世人,表露自我如此大才且未得重用,自己一片忠君赤忱未得伸展的极端自私心态。
“人生三十而未娶”,难道就不能再娶了吗?即便是古代,男子过了三十岁依然是可以娶妻生子的。哪朝哪代法令规定人过三十不能娶呢?哪家“圣人”又以此约束过世人呢?即便是“三十而立”而未立,过了三十还是可以立的。包括“圣人”在内,过了三十同样娶妻。
《吴越春秋》中说:禹三十未娶。然而,禹的儿子启却做了夏朝的开国之君。难道禹违背了所谓的金圣叹准则?
大诗人杜甫三十岁之后才在“陆浑庄”娶妻生子,白居易则是在三十七岁时才有了妻室。这些人犯了哪条哪款?金圣叹难道是说自己比这些圣人前贤更懂得人生,更遵守道德规范吗?
“四十而未仕,不应更仕”,这句话其实是金圣叹自我励志的心声。金圣叹自小信佛,痴迷擅长扶乩降灵,几乎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他自称是天台宗祖师智顗弟子的转世化身,托名"泐庵"法师,号称收纳了冥间三十多个女弟子,竟然到士大夫家扶乩降灵。
金圣叹确实有才,曾经以金瑞人这个名字应过科举,考得第一。但是,正如钱谦益等人说的那样,金圣叹受神灵支配,也就是魔怔了。因而,无意仕途。
金圣叹主张“三十而未娶,不应更娶”,是因为他走火入魔,“收了”冥间女弟子。但是,三十之前,金圣叹还是“忙里偷闲”娶妻生子,所以,才在临刑前留下“莲子心中苦,梨儿腹内酸”的妙对。
我没有指责金圣叹对自我心境的解读,也无意评判他针对自己的观点是否值得肯定。但是,若是金圣叹敢说这些话就是自己说的,与施耐庵无关,那就另当别论了。把这些话安在施耐庵的头上,金圣叹欺世盗名自恃才高而借《水浒传》教训世人,那就实在是有点小人了。
1660年,也就是清顺治十七年,顺治皇帝说金圣叹的文章是古文第一高手,时下写文章不必模仿。得知皇帝如此评价自己,金圣叹“感而泣下,因向北叩首”。此时,金圣叹已经五十二岁了。
如此,我们再回过头来读“施耐庵序言”中的这几句话,是不是感到十分的滑稽与虚伪呢?
为金圣叹说一句好话
“人生三十而未娶,不应更娶;四十而未仕,不应更仕;五十不应为家;六十不应出游。”这些话不是施耐庵说的,而是金圣叹的自说自话,试图借《水浒传》而表白自己。但是,这些表白又是十分的虚伪。正如金圣叹十分矛盾,十分煎熬的内心世界一样,他要求自己做到,但却没有做到。这就应了一句成语:自欺欺人。
既然是自欺欺人,我们还能信他吗?
也正是因为金圣叹在其伪造的“贯华堂本”《水浒传》中表露了伪善两面的内心世界,所以,在评点《水浒传》时也大耍两面三刀的手段欺瞒读者。
在三篇序言之后,金圣叹还留下了一篇《读第五才子书法》。这篇导读被很多朋友奉为为圭臬,“水浒阴谋论”的出笼,便有这篇导读的功劳。在这篇文章中,金圣叹把梁山好汉划为五等,以“上上人物”、“上中人物”、“上下人物”、“中下人物”、“下下人物”制造了梁山矛盾,埋下了自己对造反、造反又招安的梁山好汉深深的仇恨。
导读中,金圣叹仿佛对“上上人物”颇为敬重,但是,在文本批注中,却全盘否定梁山好汉,说他们是“群盗”、“群丑”。梁山一百单八将“皆豺狼虎豹之姿也”、“皆杀人夺货之行也”、“皆揭竿斩木之贼也”。所以,必借张叔夜之手,将这伙“万死的枉贼”赶尽杀绝。杀绝了梁山好汉,则“千人亦快,万人亦快者也”。
金圣叹如此两面三刀评《水浒传》,无非印证了他在清廷时对顺治皇帝感激涕零,北面下跪的忠君赤忱。梁山好汉决不能造反,即便是建议宋徽宗赦免宋江的侯蒙,也是犯了八大罪状。造了反就绝对不可被招安,必赶尽杀绝而后快。
因而,金圣叹伪造了“贯华堂本”,伪造了“施耐庵序言”,假借施耐庵之口,说了这些几乎不着四六违背良心的大谎话。
不过,在这篇回答的结尾处,我还是要为金圣叹说一句好话:腰斩《水浒传》做得对,是大功一件。
《水浒传》确实只有前七十回(或七十一回),后面的故事都是恶意颠覆施耐庵原著精神的续书。这些续书的思想是与金圣叹高度一致的,都是在宣扬忠君思想。只不过,金圣叹极力反对通过造反而洗白,这样的“忠义”便是虚假的忠义而已。
斩掉了续书,反倒保留了宋江及梁山好汉的造反,更加突出了梁山好汉“替天行道,保境安民”的主题。
▍如何评价施耐庵说的“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
前面的这一堆回答全都忘记了一件事情----古代人的预期寿命!
在工业革命以前,全世界,包括中国在内,哪怕是和平年代,平均寿命大致上也就是40岁上下。所以,施耐庵的这句话在当时的人类寿命预期下,就是一个负责任的人应该做的事情。
三十岁娶媳妇,那么极有可能,孩子未成年就撒手人寰了。此时,大人死掉了,留下孤儿寡母怎么办?这才是三十岁就不要娶媳妇的关键原因。
如果是做官,往往需要许多年才能做出成绩,然后把官做大了。因此,四十岁去当官,往往就来不及施展抱负,就要寿终正寝了。此时,可以说死的是满心不甘心啊!
因此,施耐庵的这句话放在古代,那是没有什么错说。但放到现在,预期寿命都超过70岁的中国,再这么说,就有点不能“与时俱进”了。所以,不惑之年的人,也要有一颗年轻的心,千万不要被施耐庵的这句话蛊惑了!
至少,我认为,人老心不老才是现代人过日子的心态。活一天,就要做一天,才是做人的态度。既然不知道明天会不会死,那就别管多大岁数,就姑且相信自己明天死不了。既然死不了,那就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呗!万一第二天没睁开眼睛,好像也没亏,万一睁开眼睛了,就赚到了嘛!
▍如何评价施耐庵说的“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
去问
姜子牙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