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趁儿媳不在家翻房间拿走了女方的陪嫁箱藏起来了,此行为构成犯罪吗?会成为离婚对女方有利的证据吗?
▍公公趁儿媳不在家翻房间拿走了女方的陪嫁箱藏起来了,此行为构成犯罪吗?会成为离婚对女方有利的证据吗?
一:公公私自翻房拿走你陪嫁箱和内藏的物品,构不构成犯罪要看价值多少。价值大于五千才立案以盗窃罪处理。
二:公公这行为不会成为你离婚有利证据。这和你丈夫要离婚是两码事,离婚是你和丈夫感情确实破裂,你要有这方面证据,才是有利于你离婚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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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陪嫁箱里的物品价值多少
公公趁儿媳不在家翻房间这种行为不地道。儿媳不在家不该进她的房间避嫌嘛。
拿走了儿媳的陪嫁箱更不该了。不管陪嫁箱放了什么,放了多少都不能动,连心思都不能动。陪嫁品由亲家赠送,所有权,支配权,处分权由儿媳享有。
将陪嫁箱藏起来,以秘密手段将陪嫁箱脱离儿媳控制占有,公公实际控制占有,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既遂。
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入户盗窃就构成盗窃罪,但公公与儿媳是家庭成员,就不能以“入户盗窃”来定罪了。
是否构成犯罪,就看陪嫁品价值多少了。按照最高法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盗窃金额因各省市自治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
如有的省经济欠发达,盗窃500元就盗窃罪。有的省经济发达,盗窃500元不够犯罪,是违法,受《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罚款。盗窃一千元以上的,构成盗窃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处刑。
公公将儿媳陪嫁品藏起来与女方想离婚没有直接关联。
儿媳想与儿子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可以离婚的五种情形和二种特别情形,经法院调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予以离婚。
公公把儿媳陪嫁箱藏起来与离婚的那几种情形有关系吗,儿媳是跟儿子离婚,说不好听的话又不是跟公公离婚。要硬扯在一起,就得问一下自己的丈夫,公公把陪嫁箱是不是丈夫指使?既使他指使也不是离婚的五种法定情形之一,除非丈夫有家庭暴力。
因此公公藏陪嫁箱并不自然成为离婚对女方有利的证据。
▍公公趁儿媳不在家翻房间拿走了女方的陪嫁箱藏起来了,此行为构成犯罪吗?会成为离婚对女方有利的证据吗?
只要不经过本人同意随意拿他人物品都属于盗窃!老话也说过,不问即拿视为偷!虽然公公只是把儿媳的陪嫁箱藏起来!并没有占为己有,但行为已属于盗窃!因此引发家庭矛盾导致儿子儿媳离婚!那这对女方也是有利的证据!
▍公公趁儿媳不在家翻房间拿走了女方的陪嫁箱藏起来了,此行为构成犯罪吗?会成为离婚对女方有利的证据吗?
盗窃罪,违背财产持有人的意志,非法占有财产,所以,公公藏起陪嫁,是不是有非法占有想法,才是是否构成犯罪的要素。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一方有无重大过错才是对对方有利理由。
▍公公趁儿媳不在家翻房间拿走了女方的陪嫁箱藏起来了,此行为构成犯罪吗?会成为离婚对女方有利的证据吗?
不问自取即为盗,如报警,则会根据价值的多少负担刑事责任,但不会成为离婚财产分割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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