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被判一年缓刑释放后被通知还有五年的监管期,这是怎么回事?
▍犯人被判一年缓刑释放后被通知还有五年的监管期,这是怎么回事?
不叫监管期,而是安置帮教。如果是社区矫正人员帮教三年,监狱刑满释放的帮教五年。目的是帮其尽快融入社会,不再出现二次犯罪。
▍犯人被判一年缓刑释放后被通知还有五年的监管期,这是怎么回事?
如果触犯刑法被追责判刑,获得的刑期是缓刑,那么说明所犯的罪不是很严重,没有从严从重处罚的情形,所以在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的同时,附加缓刑。虽然缓刑不用待在监狱里,交由户籍地、暂住地的司法部门进行社区矫正,实际上也算是服刑。不过相比在监狱里服刑,要自由得多,只要按照规定不离开指定的区域,每月参加司法部门或者社区组织的学习、劳动,期限到了就会宣布刑期结束,释放。
原则上服刑结束释放之后,就是自由之身,只要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没有限制。但是,这里面有个特殊情况,那就是最近几年来,对于刑满释放人员,户籍地的公安机关要求在五年之内接受帮扶教育,并且指定户籍地、暂住地所在的派出所民警予以帮扶教育。这种帮扶教育不具有强制性,也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就是某某人拒不接受帮扶教育,只要没有违反别的法律,也不会得到处罚。
之所以会对刑满释放人员施行五年的帮扶教育,主要是因为前几年有几起刑满释放人员再次犯罪,影响恶劣的案例。比如说发生在某大城市的一位刑满释放人员,他当初犯罪是因为杀死了女朋友,按理说应当判处死刑。然而在他颇有人脉的父亲的多方奔走下,取得了被害女子父母的谅解,法院虽然判处死缓,但是又在那位父亲的活动下,死缓到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坐牢十来年就释放出狱了。万万没有料到这个逆子不仅不珍惜出狱之后的日子,反而在出狱不几天因为与人发生口角,便将一位老人当场打死!再加上大名鼎鼎的孙小果案,也是死缓但很快出狱,最终酿成影响力巨大的恶劣案件。
多起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而且所犯的都是人神共愤的大罪!舆论普遍对于这部分人在监狱是如何改造发出质疑。司法部、公安部受到的指责和压力非常大。进而采取行动,除却加强对服刑犯罪人员的教育之外,也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管进行了改进、跟进,而这些措施之一便是对刑满释放人员在五年之内进行帮扶教育。
不过,按照本人对这部分人的了解,从监狱出来之后,基本都对公安机关持排斥的态度,很少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去做。而且大部分人都在外面务工,居无定所,就是公安机关想严格帮扶教育也鞭长莫及。
再者,这种出于善意的帮扶教育,目前为止还不具备强制性。也没有案例因为某个刑满释放人员不接受公安机关的帮扶教育,被罚款、拘留或者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犯人被判一年缓刑释放后被通知还有五年的监管期,这是怎么回事?
正常是判二缓三,判三缓五。
既然通知是五年,那就应该是后者,
缓五也不是一般人能‘办’的下来的,五年内接受监管,派出所可以随时抽查你的生活状况,有没有作奸犯科之类的,如果在缓刑期间,被逮到你有作奸犯科或者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申请把你收监,送入监狱把剩余刑期服完。
▍犯人被判一年缓刑释放后被通知还有五年的监管期,这是怎么回事?
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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