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人事变动必须要书记到岗才行吗?
▍单位人事变动必须要书记到岗才行吗?
人事调整,或是变动,早就形成议题,既使一把手不在场,也可由组织部,负责宣布事项,组织部门,有权力通过专题会议,宣佈任免事宜,一把手不在,副职还在岗,正职也可委托副职,负责执行。
▍单位人事变动必须要书记到岗才行吗?
为了更科学规范管理干部,避免突击提拔、带病提拔,现在各地组织部门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在主要领导到位前后三个月,原则上不主张动议人事,确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以小范围动议为主,不提倡大范围、大面积动干部。由此有了主要领导调整前后人事冻结一说。由于党委书记(党组书记)主管人事工作,因此在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到岗之前,的确不适宜调整干部。但是不是党委书记(党组书记)不到位,就一定不能调整干部?
也不一定。
我党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其中包括重要人事任免),原则上以由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召集党委(党组)班子成员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在党委书记(党组书记)缺位或者不在家的情况下,根据组织授权,党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也可以主持召开班子会,研究重要人事任免。经班子研究的决议同样有效,并不是书记没有了就不能议事决策。
具体到地方和单位,无非程序略有差异。
比如地方,当县委书记没有到位,县乡作为县委副书记一般会被组织上指定在书记缺位的情况下代理书记主持县委工作,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地方工作特别是人事工作不会因为书记缺位暂停或延缓。当然,懂讲政治、懂规矩的县长在县委书记没到位之前主动要求延缓人事研究,避免落他人口舌另当别论。
再来看单位。现在单位都是党务行政一肩挑,即部门行政主官一般都兼任单位的党委书记或党组书记,如果党委(党组)书记未配备,单位的确不宜动干部,即便组织部门指定某和副职主持工作,这个副职在业务上可能会主持召开班子会研究,涉及人事问题一般都会搁置不议,待主要领导到位后交予后者来决策。这也是不成文的政治规矩。
但是如果单位是党政分设的局面,比如行政主官是非党干部,组织上一般会再设一名书记负责党务人事工作。这时候,当书记没配备到位,行政主官能否要求动议人事调整干部?一般不允许,毕竟人事工作需要由党委(党组)决定。行政主官没有党内职务,自然不能参与决策。此时,确有工作需要,行政主官可以临时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某个内设机构的工作,待书记配备到位后,再由书记召集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而因为政府部门都是业务负责制,行政主官作为单位法人和业务负责人对单位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因而尽管书记管人事,很多时候也得尊重行政主官的意见调整干部。这是党政分设的部门比较特殊的一个地方。
总之,不管单位还是地方,当书记缺位,暂时搁置人事议题是常态,但并不是绝对不能动,当有工作需要经报组织部门同意,在得到组织授权的情况下,党委(党组)副书记也可以提议局部调整干部,只不过是不能大范围调整而已。
▍单位人事变动必须要书记到岗才行吗?
我们实行的是党管干部。任免干部要召开党委(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党委(组)书记不在,召开不了党委(组)会,则无法任免干部。
▍单位人事变动必须要书记到岗才行吗?
党组是一直存在的,干部调整是党组的事,贯彻民主集中制,书记空缺的话应该有临时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并不是必须书记在才可以调整干部。
当然,等书记到位了再调整干部,实践中可能有很多这样的例子,这样可能更稳妥一些,因为一把手到位后,对干部调整可能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如果提前调整了,到时候再因为新书记有别的想法再进行调整的话,可能会造成队伍的不稳定。
▍单位人事变动必须要书记到岗才行吗?
纪律规矩是严肃的,单位在“一把手”缺岗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进行人事变动的。特殊情况下或工作确实需要的,上级组织党委及组织部门是可以随时对一个单位内人事进行变动的,但这样的事情又是很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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