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说:三妻四妾,三妻指的是哪三妻,四妾又指的是哪四妾呢?
▍古人常说:三妻四妾,三妻指的是哪三妻,四妾又指的是哪四妾呢?
三妻四妾是中国古代的封建糟粕制度,不过也许是现代男人的梦想。
但是从古代律法方面严格来说三妻四妾的说法并不对,主要就在于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其实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妻子,所以三妻并不符合古代法律制度,只是民间的称呼而已,其实不管是三妻还是四妾在中国古代都是小妾而已,下面就来说说三妻是哪三妻,四妾又是哪四妾。
妻子对于传统中国古代来说家庭地位非常高,是一家之女主人。从西周时期律法就明确规定男子一生只能有一名妻子,只有妻子去世才能续娶,否则如果同时娶两名嫡妻,那就会犯重婚罪。
虽然中国历朝历代律法都有规定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但是法律并不约束男子纳妾,只要不给妻子名分,那么男人就可以随意纳妾。
随着贫富阶级的出现,古代的富人和贵族就开始逐渐纳妾,而贫民阶层大多还是一夫一妻制度,毕竟贫民阶层生活都成问题,哪还有经济实力去纳妾,所以在古代纳妾是有钱人才能做的事情。
但是随着历史发展,在漫长的历史长河总会有人去想改变制度,因此在唐朝时期就出现了并嫡之风。
上面说过历朝历代的律法都严格要求必须执行一夫一妻制,如果发现男子存在多妻并立时,那么男子轻则罚款,重则会被流放,而且不合法的妻子也会被强制离婚。
可是到了唐朝时期,尤其是盛唐时期,经济发达,多元文化包容性很强,人们手里的钱越来越多,很多富人和达官贵族开始提倡并嫡之风,即多名嫡妻并立。
不过唐朝的律法始终是只承认一夫一妻制,但是由于盛唐时期并嫡之风很盛行,因此律法中规定一夫一妻制就成了摆设,执法者大多是睁只眼闭只眼,官府默许了并嫡之风的存在。
因此并嫡之风也给后世延伸出了平妻的概念,即与妻子地位相等的高级侍妾。当然,在法律层面来说律法还是始终维护嫡妻的利益,如果一旦嫡妻与平妻产生纠纷,闹到官府,那么官府肯定是支持嫡妻,维护嫡妻的利益。
到了明朝中后期按照唐朝时期的并嫡之风就衍生出了平妻一词,其实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对一夫一妻制要求极为严格,在《大明律》中规定男子除丧偶外,不得另娶嫡妻,有违律法者杖责九十,后娶之妻强制离婚。可以说明朝的律法对重婚的男人惩罚很严格。
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随着社会商业发展,当时中国的商业越来越发达,因此在明朝中后期商人越来越多,这些商人有钱,还经常在外地经商,在自己的家乡有妻子照顾家庭,那在外面经商也不能寂寞啊,于是这些商人就在外地包养女人,为了给被包养的女人一个名头,就糊弄她们称之为平妻,也叫外室。
实际上外室平妻的身份是根本得到男方家族和当时法律的认可,按照古代的规矩妻子死后其名字和身份都要被录入祖谱,葬进祖坟,而外室平妻根本就不会被录入祖谱葬进祖坟,这是男方家族所不承认的婚姻。其次就还是法律问题,上面说过明朝律法还是只认可一夫一妻制,外室平妻在法律面前是没有任何权益,她们及其所生子女也不具备继承男人家产的资格,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她们外室平妻的身份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不过由于明朝中后期外室平妻的婚姻形式太多了,尤其是江南地区富甲一方的盐商,他们争相以包养女人为乐趣,因此这也使得官府对于外室平妻的社会风气睁只眼闭只眼。
到了清朝之后,虽然清朝也是在律法上只承认一夫一妻制,但是明朝的平妻外室也随之延续到了清朝。
在清朝乾隆时期国力达到顶峰,乾隆时期的商业经济发展不错,于是在有钱的富商带动下,民间包养外室平妻又成了社会风气,同样清朝的官府对于这种行为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在乾隆晚年时期,乾隆皇帝觉得既然社会风气如此,那不如在法律上认可外室平妻,因此乾隆特意在《大清律》关于婚姻制度的律法附例中规定,男人只有在妻子不能生育的情况下,可以再娶一名平妻外室,而平妻将来所生的孩子需由嫡妻抚育,这个孩子既要奉养生母,也要奉养嫡母。
虽然乾隆在律法中允许了平妻外室的合法地位,但是要注意,这个规定只限于附例,并非正式的律法条文,因此在日常执法时,这个附例只是参考,执法者未必要按这个执行。
这也就造成了清朝的律法附例中承认平妻的地位,但是真正到了具体执法时,执法者未必会承认。所以清朝的执法单位经常为此产生分歧,清朝的大理寺相当于现在国家最高法院,大理寺在这条附例出台后对平妻的社会地位予以承认,而清朝最高的司法部门刑部却坚决不认可平妻的法律地位,刑部认为乾隆对平妻的认可只是在附例中,并没有形成正式的法律条文,因此刑部认为平妻的法律地位是不应该被认可的。
清朝的最高两个执法机构都对平妻的法律地位看法存在分歧,这也代表着平妻还不是完全被认可。不过到了晚清时期,律法松懈,民间对于平妻也逐渐趋于接受认可,很多有钱人甚至明目张胆按照娶嫡妻的礼仪风俗娶平妻,这使得在民间平妻的地位逐渐受到认可,民间还将平妻称之为对房。
但是不论民间如何美饰平妻,说归到底平妻还只是高级侍妾,其法律地位和家庭地位都不能与嫡妻相提并论,而且平妻与丈夫的婚姻关系也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所谓的三妻四妾中的三妻其实指的就是平妻,而由于平妻实际上就是高级侍妾,因此民间的三妻就是古代礼法中的三等高级侍妾的美化称谓。
在传统的古代礼法中,丈夫是天,妻子是地,都是独一无二的,可是男人可以纳很多侍妾,因此早在东周时期礼法就已经划分了侍妾的地位。按照东周时期的礼法划分,侍妾主要分为三大类,即贵妾、良妾、贱妾。
而侍妾等级的划分也是根据她们的家族出身而定,前面说过,纳妾在古代来说都是有钱人或者名门望族亦或者达官贵人才能享受的待遇,古代的婚姻向来讲究门当户对,因此在纳妾这也需要门当户对。
贵妾通常都是指家族出身比较高,但可能女子并非家中嫡女,而是庶出之女,所以只能做妾,但是人家做妾也是属于贵妾。良妾就是指家世清白家族出身一般的平民女子。贱妾那就是出身低贱的人,在古代户籍是有贱籍标注的,在士农工商四大等级之外的人就属于贱籍,比如戏子,比如青楼从业者等等,贱籍是不得与普通百姓通婚,也就是说贱籍出身的女子是不能嫁给一般人当嫡妻的,只能当侍妾,而且还是侍妾中最低级的贱妾。
在侍妾中的这三大等级之下还有其他的名号。
贵妾分为媵妾和侧室。
媵妾是先秦时期流传下来的侍妾称呼,也是古代所有侍妾中地位最高的侍妾。在先秦时期有一种习俗,那就是在新娘出嫁时,新娘家会再陪嫁一名女子,陪嫁的女子一般规格高的会陪嫁新娘的亲妹妹,规格稍差一些会陪嫁新娘的堂妹和表妹这些有血缘关系的女子,规格最低的也会陪嫁一个侍女。
在新郎与新娘大婚之后,陪嫁的女子就会成为新郎的媵妾,其地位在家中仅次于嫡妻,而且媵妾与新郎结婚时是要去官府登记备案的,非常有仪式感。当嫡妻不在时,媵妾就是女主人,可以行使女主人权利治家,媵妾还可以和嫡妻一样,陪同男主人出席社交场合,吃饭时可以和嫡妻一同坐在桌上吃饭,所生子女享有继承权,死后名字可以写进祖谱,可以葬入祖坟,可以被供奉到家族祠堂,嫡妻去世后,媵妾享受优先扶正的待遇,总之媵妾和嫡妻差别非常小,只是差个名分而已。
媵妾从先秦时期一直到三国时期都很受贵族欢迎,比如三国时期东吴大帝孙权的老妈吴国太当初就是与妹妹一同嫁给孙权的老爹孙坚,吴国太是嫡妻,她的妹妹就是媵妾,吴国太的妹妹还给孙坚生育了第五子孙朗。
其实这种买一送一的婚姻在当时基本主要产生在贵族联姻之中,主要还是从政治角度出发,是新娘一族为了保证自身利益而产生,比如嫡妻不能生育或者早逝,那么媵妾就立刻替代嫡妻,同时还与新娘家族保持了密切关系,保证了新娘家族的利益。
但是媵妾在隋唐时期就基本退出历史舞台了,取而代之的就是侧室,能成为侧室的女孩大多是名门望族的庶出之女,她们联姻嫁过去之后就是侧室,也属于贵妾级别,享受的待遇和媵妾是一样的。
良妾又称偏房,能嫁入豪门当偏房的女孩大多都是家族出身普通,但是家世清白的平民女孩,嫁入豪门之后,偏房的身份就要比侧室低一级,属于良妾级别。
偏房与侧室不同的地方就在于,男主人纳偏房是不需要去官府登记备案,而且不能像侧室那样可以跟嫡妻一同陪男主人出席社交场合。不过偏房的子女是享有继承权的,而且偏房死后名字可以写进祖谱,也可以葬入祖坟,还可以被供奉到家族祠堂。
贱妾都是指出身低微的女孩嫁入豪门就是贱妾,在贱妾中又细分为四类,分别是陪房、侍妾、婢妾、通房丫环,不过所有的贱妾都不能上桌吃饭,用餐时她们要侍奉男主人、嫡妻、贵妾、良妾,她们都必须等男主人和嫡妻还有贵妾、良妾吃完饭后才能用餐。
陪房是指嫡妻出嫁时娘家给她带来服侍她的贴身丫环,男主人如果喜欢的话,可以把丫环纳之为妾,就称为陪房。在正常情况下陪房只有生育儿子之后,死后名字才能写进族谱,才能葬进祖坟,才能被供奉到家族祠堂。
侍妾则是指男主人自己家中的丫环,比如男主人看中了自己的丫环,就可以纳之为妾,就称之为侍妾。
在侍妾这一级往下的贱妾家庭地位都非常低下,连带着她们生育的子女在家族中地位都很低下,她们生育的子女都不享有继承权,而且不论是否生育儿子,她们的名字都不能被写进祖谱,也不能葬进祖坟,更不能被供奉到家族祠堂。
比如袁世凯的老妈刘氏就是他老爹袁保中的侍妾,刘氏起初是袁家的丫环,后来被袁保中纳为侍妾生育了袁世凯,刘氏在去世后,即便她的儿子是大名鼎鼎的袁世凯,她都没能葬进袁家祖坟。
婢妾大多都是出身贱籍的女孩,乐籍、奴籍、妓籍在古代都被称之为贱籍,包养戏子或者从青楼赎来再或者买回的奴籍女孩,到了家中都是当婢妾。
通房丫环是所有小妾中最惨的一种,她和侍妾其实有些像,都属于男主人家的丫环,但是侍妾有名分,被纳为妾之后就不再是丫环了,而通房丫环就属于没有名分,白天当丫环得干活,晚上还得捎带陪男主人睡个觉,身份是丫环,实际上却与男主人发生了关系,等于被白嫖了一样。
这就是古代小妾中的等级划分,所以三妻对应的就是媵妾、侧室、偏房这三种家庭地位较高的小妾,四妾对应的就是陪房、侍妾、婢妾、通房丫环这四种家庭地位低微的小妾。
其实这些等级划分和称呼只会存在于豪门世家或者王公贵族家庭,这种家族家大业大,权大势大,才会把小妾划分成这么多等级。真正在民间普通的有钱人,就像没有底蕴的暴发户或者商人,他们都只会用平妻这个称呼来糊弄女人给自己当小妾,哪会划分这么多等级说法,毕竟小妾的等级划分是始于周朝礼法,是专门为达官贵族设立的。
▍古人常说:三妻四妾,三妻指的是哪三妻,四妾又指的是哪四妾呢?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三妻四妾只是泛指,并不是说只有三种妻子,四种妾。
古代汉人的妻子,分为这几种:
第一,正妻。
这个没什么好说的,就是名门正娶,门当户对的正式妻子。
古代的正妻地位很高,这是源于正妻会有大量的陪嫁。
王熙凤曾经对着丈夫贾琏发狠:(第七十二回)……别叫我恶心了,你们看看你家什么石崇邓通。把我王家的地缝子扫一扫,就够你们过一辈子呢……现有对证:把太太和我的嫁妆细看看,比一比你们的,哪一样是配不上你们的。
王熙凤为什么敢狠?因为她带来的陪嫁着实不少。
大家注意,贾蓉曾经代表宁国府,向王熙凤借一个玻璃炕屏。
那个时候玻璃形同宝石,这种玻璃炕屏在中国是没有的,肯定是西洋的货物,不但价值连城,关键有钱还没地方买去。
单单王熙凤这一个玻璃炕屏,恐怕就值几千两银子。而王熙凤其他陪嫁少数也值数万两白银。
而贾琏虽然是贾赦的长子,未必自己有多少钱,还不如媳妇。
第二,平妻。
这是清朝才有的概念。
明代开始,中国商业开始发达,商人往往在外地做生意,住上很多年,到了清代也是如此!
而古代很讲究利益,商人进行社交活动,男人只能接待男人,对付女眷必须女人来接待。
明代商人身边主要是侍妾,但妾的地位很低,人家妻子一般不愿意和妾打交道,觉得降了身份。
所以,清代出现平妻的概念。也就是,商人老家有个正妻,负责照顾父母,带孩子。
而商人常年做生意的地方,还会有一个平妻。这个女人其实是妾,但地位较高,几乎相当于妻子。
也就是《笑傲江湖》里面,哑婆婆让令狐冲同时娶任盈盈和女儿仪琳,但是"两头大”,不是一妻一妾,仪琳是平妻,就是这个意思。
其实,清末和民国初年,有很多类似的平妻。
因为社会发展了,大量人员除外常年工作,很少回家。
比如李宗仁第一个任老婆,是20岁时父母包办的李秀文,35岁他娶了一个平妻郭德洁,后者1966年去世,同李宗仁过了24年。
而李秀文更是1992年才去世。
第三,下妻、偏妻
下妻、偏妻其实都是妾,只是比较好听的说法而已。
就比如坐台小姐,不好的听的说法叫做“出来卖的”,好听的叫做“陪侍服务从业者”。
妾
妾有很多种,我们一个个来看。
第一,二房。
二房不同于普通的妾,一般也是明媒正娶的妾。
古代贵族男人,如果正妻不能生育,往往会娶一个二房。
这个二房一般是明媒正娶回家的,一般也会有一定地位的家庭,至少不是底层平民。
二房回来以后,一旦生育,地位就立即升高,仅次于正妻了。
《红楼梦》里面,邢夫人劝鸳鸯做二房时候这么说:老爷待你们又好,过一年半载,你生下个一男半女,就和我并肩了。家里人你要使唤谁,谁还不动?现成主子不做去,错过这个机会,后悔就迟了。
邢夫人说的是有道理的,不是乱说。
不过,鸳鸯还不是正经二房。
真正的二房,应该是尤二姐。
尤二姐是宁国府当家人尤氏的妹妹(虽然没有血缘关系),是经过贾珍做媒,贾母认可,正儿八经嫁入贾府的。
所以,贾琏的另外两个妾,秋桐和平儿看到王熙凤喊“奶奶”,尤二姐却可以喊“姐姐”,这就是差距了。
为什么王熙凤不惜代价,也要弄死尤二姐肚子里的孩子。
因为王熙凤只生了一个女儿,又有严重妇科病,看来是不能生育了。
如果尤二姐一旦生了儿子,地位就几乎同王熙凤一样了,更别说会得到贾琏的欢心。
第二,通房大丫头。
通房大丫头的地位较高,不同于普通的妾。
通房大丫头一般是一直跟随男主人的,比如袭人、晴雯,同男主人有一定感情。
大丫头的地方比二房要差,因为是女仆升级而成,即便成为妾也是半个女仆,地位不够高。
第三,各种其他的侍妾。
这些妾形形色色,有的是买来的,有的是朋友送的。
买来的也有很多不同,有的是处女,有的是妓女,档次不同。
无论是什么侍妾,地位都是很低的。
▍古人常说:三妻四妾,三妻指的是哪三妻,四妾又指的是哪四妾呢?
男人都幻想三妻四妾,不过,你也只能幻想一下,在现在的社会里是没机会了。
那么古代男人是不是都是三妻四妾呢?
很遗憾,在古代只有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才有这个资格,普通老百姓能娶一个媳妇就不错了。但是,即便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也不是“三妻四妾”,而是“一夫一妻多妾”。
中国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源自于周公旦所做的《周礼》,从西周时期就已经确定下来,一直到清末和民国初年,2000多年都没有变过,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主流婚姻制度。
有人可能不理解,都是男人的老婆,为啥要有“妻”和“妾”之分?
在先秦时代,能娶多个老婆的都是贵族,包括天子,诸侯,卿大夫和士,这四种人构成了先秦时代的贵族阶层,而这四种人手中都有大量的土地,人口,财产,这些东西都是世代继承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都是老婆们生的儿子,由谁来继承这一大笔重要的资产?
在西周以前的贵族们,就一直没弄明白这个问题,一旦老一辈人去世,儿子们之间就会争权夺利,尤其在王族中,为了争夺王位,往往会爆发残酷的战争。
所以,在西周以前的夏商时代,王位继承的规则是“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并存,这可不是什么明文规定,而是由战争的结果而定的。如果当儿子的够牛,打败了兄弟和叔伯们,那就是父死子继,如果叔伯们够牛,打败了侄子们,那就是兄终弟及。
因此,在西周之前,每一次王位交替,都伴随着一场战争。
大周朝建立后,吸取了以前的经验教训,由周公旦主持编写了一整套的《周礼》,其中就明确规定了“一夫一妻多妾”和“嫡长子继承制”。
正妻所生的孩子,叫“嫡子”,其中老大叫“嫡长子”,而只有嫡长子才有资格继承家庭的王位、爵位、官位以及庞大的家庭资产,这就是要严格区分“妻”和“妾”的根本原因。
区分妻妾,最大的作用就是为了解决“谁来继承”的问题。
嫡长子继承制,是西周的首创,也是保持社会和家庭稳定的一个重要法宝,因此,这一制度一直被保留了下来,即便在实践中多次被破坏,也没有影响他的主流地位。
因此,与嫡长子继承密切相关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也就被长久的保留了下来。
那么,另外一个问题就来了,既然怕嫡庶之间争夺遗产,那干脆只娶一个老婆就好了,为什么要搞一个“多妾”呢?
这里面有三个原因。
第一,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孩子的出生成活率很低,一个老婆很难保证后代的延续,一旦没有后代,这个家族就绝户了,绝户的家庭那是很惨的,很快会遭到同族兄弟的瓜分。
第二,古代讲究人多力量大,一个家族的昌盛,往往是以后代子孙的数量来论的,尤其是看生的男孩多不多,因此,娶多个老婆,也是为了保证能生出更多的儿子来。
至于养活孩子,这一点根本就不用操心,能娶得起就能养的起,古代的贵族们手中握有大量土地,每年收地租就收到手软,躺着赚钱的人还愁养孩子吗?
第三,能娶多个老婆,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换句话说,这是男人的门面,就好比现在的男人一定要开奔驰宝马一样,这是面子。
那古代的男人是不是就可以随意的娶妻纳妾了?当然不是,既然老婆的数量是身份的象征,那么,就要按照身份来安排数量。
根据《礼记》的记载:
天子有王后一人,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二御妻。
天子的正妻叫“王后”,诸侯的正妻叫“夫人”,卿大夫的正妻叫“孺人”,士的正妻叫“妇人”,平头老百姓的正妻才叫“妻”。
所以,以后进门别喊“老婆”了,喊一声“夫人”,听着又文雅,又有档次。无形中也把你提升到了“诸侯”的地位。
从以上的称呼我们就可以看出来,“妻妾”只是普通老百姓的叫法,王侯将相家有另外的叫法。
秦汉以后,分封制土崩瓦解,周礼中所规定的婚姻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主体是没有变化的,只是在具体的规定上有了略微的改变。
比如《晋令》中规定: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官品令》中规定:第一品、第二品有四个侍妾,第三品、第四品有三个侍妾,第五品、第六品有二个侍妾,第七品、第八品有一个侍妾。
注意,在古代的很长时间内,纳妾,只是权贵阶层的特权,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古代“士农工商”四种人,只有士大夫阶层以上的人才有这个资格。
到了明清以后,才规定普通百姓年满40岁无后者,可以纳妾。
但是,无论怎么改变,一个大的宗旨没有变,那就是身份地位越高,能娶到的小妾数量越多。
下面我们就详细讲一下古代的“妻”和“妾”。
妻:一个真正的女主人
东汉班固的《白虎通义》中说:
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自天子至庶人,其义一也。
妻子,是和丈夫平等的,和丈夫一起组成一个家庭,是一体的,无论是天子还是百姓,都只能有一个正妻。
也就是说,在一个家庭里,只有两个主人,分别是男主人(丈夫)和女主人(妻子)。其他小妾们都不算是家庭正式成员。
古代娶妻是一件非常隆重的事情,三书六礼,大红花轿,任何一个礼数都不能缺少,才算是正式娶进门。
我们简单说一下“三书六礼”
三书,分别是“聘书”、“礼书”、“迎书”。
聘书,相当于缔约了结婚合同,由男方交付给女方,这就是女子出嫁的证明了。
礼书,是一个礼物清单,详细记载着男方都给女方哪些礼物,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彩礼”。
迎书,相当于一封介绍信,拿着迎书才能去迎娶新娘。
六礼,是男女双方结婚前的六个步骤,一个都不能少。
第一,纳采。
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提亲”,男方看中谁家姑娘了,得找个媒人一起去女方家里,当然,不能空着手去啊,要准备30多种不同的礼物,先向女方表达有迎娶的意愿。
第二,问名。
女方如果同意了,媒人会去女方取回女孩的生辰八字,送给男方,以方便男方请人去测一下,看双方合不合。
第三,纳吉。
女孩的生辰八字取回后,男方就要请算命先生看一下,是否八字相合,别小看这一步,很多人的婚姻,都被这一步给拦住了,一句“八字不合”,你俩就没戏了。
第四,纳征。
俗称“下大定”,就是双方父母同意,而且八字也没问题,这事儿就基本敲定下来了,男方请四个女性亲属和媒人一起,带着聘书,礼书,聘金,礼金和聘礼到女方家里去。
第五,请期。
男方看好结婚的日子,告诉女方,征求女方的同意。
第六,迎亲。
这个好理解,抬着大红花轿,去女方家里把新娘给迎接回来。
可以说,中国从古至今都是“一夫一妻”制度,妻子就是家中的女主人,和丈夫一起共同撑起一个家。
妾:一个生育工具
妾的存在,就是为了多生儿子,这男人纳妾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目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妾,就是一个生育工具。
从家庭角度说,妾不算是家庭正式成员,吃饭不能上主桌,生下的孩子要问正妻叫妈妈,叫自己为“姨娘”,比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
但是,妾也是分等级的,有“贵妾”,“平妾”、“侍妾”、“贱妾”四种。
在先秦时代,往往只有嫡女可以光明正大的出嫁,要么成为王室的“王后”,要么成为诸侯的“夫人”,但是,“庶出之女”可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
论家庭,她们出生在诸侯,卿士家庭,是不可能嫁给普通百姓的,但是,其他诸侯又不可能娶一个庶出之女。因此,这些庶出之女们,往往会作为陪嫁品,陪着大小姐一起嫁到男方家中。
这种陪嫁的庶女之女,叫做“媵(ying)女”。
她们往往会成为男方的小妾,由于她们是出生在贵族家庭,虽然是庶女,但是也是大户人家出来的,有一定的身份地位,所以,这种小妾的地位是最高的,如果正妻去世,媵女大概率是会替补为正妻。
这种媵女,就是地位最高的“贵妾”。
秦汉以后,社会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这种“媵女”的习俗也就不存在了。
当然,权贵阶层的庶女毕竟是有限的,大量的美女还是存在民间的,如果这些平民之女被权贵看中,也是可以被纳为小妾的。
纳这种小妾,一般也会举行一些仪式,会在官府里备案,算是一种“阳光下的小妾”吧,只不过相对简单了许多。这种小妾,就叫“平妾”。她的地位,仅次于“贵妾”。
古代的权贵阶层和大户人家,往往会有大量的女仆,这些女仆常年伺候男主人,日久生情,或者女仆长的太漂亮,被男主人看中了,也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这个时候女仆就会升级为小妾,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同房丫头”,白天伺候一家子,晚上伺候老爷子。
这种小妾被称为“侍妾”。地位仅次于“平妾”。
这种小妾就很随意了,既不用报告官府,也不用搞什么仪式,养在家里就行了。
最后一种“贱妾”,主要是一些歌姬,舞姬,这种是地位最低的,基本上就是大老爷拿来发泄一下,如果生出孩子了,就送给夫人养着,如果生不出来,或许就扔一边去了,什么时候再想起来她,完全看心情了。
所谓“四妾”,并不是说只有4个小妾,而是指这四种小妾。
至于小妾的数量,自从东周“礼崩乐坏”之后,就没有人按规定执行了,纳多纳少完全看实力了。
既然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那为什么还有“三妻四妾”这个成语呢?
因为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总会有那么有些人,不按规矩出牌,非要弄出个“多妻”来。
比如西晋第二任皇帝司马衷的老丈人,贾充。
贾充的第一任老婆李婉,因为家族成员犯事儿,被牵连流放,贾充只好把她休了,另娶了郭槐为妻。之后李家被平反,为了安抚李家,司马炎特意让贾充娶回李婉,与郭槐并称为“左右夫人”。
就是我们俗称的“两头大”。
郭槐是个彪悍的女人,她坚决反对,因此,这事儿最终也没有成。
比如,北周皇帝宇文赟,在娶了杨坚的女儿杨丽华之后,为了打击杨家的势力,公开让另外4个妃子也称皇后,五大皇后并立,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了唐朝,从唐朝的出土文物中还可以看出来,不仅仅是皇帝,一些普通大户人家,也会出现“二妻并立”的现象。
这种情况,主要是从西晋开始,五胡乱华以后,中原文明遭到肆无忌惮的践踏,别说一个小家庭了,连国家政权都可以随意颠覆,谁还去讲规矩。
因此,在这个时期出现了个别的“多妻”现象。
另外就是到了清末民初的时候,一些商人常年在外做生意,就在外边又娶妻生子,组建家庭,当然,他又娶的不算正妻,而是叫“平妻”。
平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是不被承认的,算是今天的“二奶”吧,她们只能是“影子人”,如果他们想获取合法的地位,那就要去给大老婆磕头,安安稳稳的当个小妾。
这里给大家举一个经典的例子,就是蒋介石。
他先是在老家娶了正妻毛福梅,然后在上海炒股的时候认识了陈洁如,同样举行了正式的婚礼,在黄埔军校时期,陈洁如就是老蒋的正牌妻子,不过,严格来说,她只能算是“平妻”,另外老蒋还有一个侧室姚治诚,算是他的小妾。
老蒋是标准的一位正妻,一位平妻,一个小妾。不过后来他为了娶宋美龄,登报声明,和这三个女人都脱离了关系。
因此,“三妻四妾”这个词,很有可能是从魏晋南北朝时期流传下来的,也有可能是文人们为了合辙押韵,生搬硬套上的,其实古代主流的婚姻制度还是“一夫一妻”。
回到开头的话题,妾的产生,其实是因为“继承问题”才产生的,因此,如果你家里没有王位要继承的话,就别想着纳妾了,老老实实搬砖吧。
▍古人常说:三妻四妾,三妻指的是哪三妻,四妾又指的是哪四妾呢?
咱们先来讲讲这三妻是哪三妻,在古代人的印象中就是“嫡妻”“偏妻”和“下妻”,首先就是嫡妻,放在古代来说的话就是整个家庭中的大妻子,放在现代来说的话也就是正房妻,在家中还是具有一定地位的,毕竟嫡妻在家中处理的是日常琐碎的事情,而偏妻和下妻则是帮助嫡妻处理这些事情的,相比较而言的话,偏妻和下妻在家中是没有什么地位可言的。
四妾指的是四偏妾。妾是比妻子下妻的地位还要低的,当然了一些待遇和生活上都是不入嫡妻的,毕竟人家才是正房,而这些妻子们则需要对丈夫的话言听计从就可以,而且她们也是不需要干活的,但是俸禄方面的话就会有些少;这个三妻四妾的话在古代也是比较常见的,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富贵家中,就像我们在看电视的时候可以可以看到丈夫有时候在外面看到漂亮女子的时候就会选择将女子带到家中纳为妾,这种的话嫡妻一般是不会说什么。
这种三妻四妾只发生在古代,渐渐到民国的时候就废除了这样的制度,因为古代女子地位低下长时间就造成这种情况,后来恢复后将这种制度废除之后女子们的地位才慢慢提升,毕竟古代时候重男轻女这样的想法是非常严重;随着现在的发展,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就没有这么严重了,现在的家庭中也都是一夫一妻制,也不会产生一夫多妻,毕竟现在每对夫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还有现在的社会也是一直喊着男女平等的口号,现在的姑娘可以出去找工作,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不用一直依附着男人才能生活下去,所以说我们现在的生活真的是非常幸福。
▍古人常说:三妻四妾,三妻指的是哪三妻,四妾又指的是哪四妾呢?
三妻四妾其实是明朝中后期到清朝时期才出现的说法,在明朝之前中国是标准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因此才会有匹夫匹妇之称,只不过中国古代的法律虽然明确规定是一夫一妻制,但是在后面还有一句就是可以适当纳妾,所以古人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那为何后来又会流传出三妻四妾的说法呢?
中国古代礼法就是一夫一妻制
中国古代其实是非常讲究一夫一妻制,正所谓天无二日,民无二主,君无二后,也就是说从皇帝到老百姓都只能娶一个妻子,即便皇帝也不能多娶。从西周时期法律就明确规定男子只能一夫一妻,但是不限纳妾,也就是说男人家中妻子只能有一人,其余女人可以当妾,如果男子多娶嫡妻,那么法律是要追究他的重婚罪责的。
但是随着后来王公贵族生活奢侈,于是纳妾之风流行起来,既然古之礼法不允许男人多娶妻子,可是又没限制纳妾人数,所以纳妾之风在古代随之盛行,当然,也只限于有钱人和王公贵族,普通老百姓大多还是一夫一妻。
可是一夫一妻的制度在历史长河中总有一些掌权者希望改变它,春秋时期齐国某位国君就戏言想立三位王后,惹得朝臣们议论纷纷,后来这个计划还没实行,这位齐国国君就英年早逝了,后世也由此认为极贵之人可以立三妻,即正宫、东宫、西宫,民间也称为一正妻,二平妻,也由此出现了平妻的概念。
但是在明清时期之前,虽有平妻的概念,可法律却不支持,只有极少数特殊情况的人才允许其娶平妻。
像西晋的开国元勋贾充曾经先娶了名门望族李氏家族的李婉为妻,但是后来因李家出了大事,整个家族都受牵连,李婉也被判流放之刑,因此司法部门允许贾充与原配妻子李婉离异。
贾充与李婉离异后,又继娶了郭槐为嫡妻,后来李婉被晋武帝司马炎特赦,司马炎考虑到贾充已经继娶了郭槐为妻,于是特意下旨允许贾充再迎回李婉,两人并为嫡妻,也就是并嫡之风。
但是贾充的继妻郭槐认为自己帮助了贾充成就事业,而李婉现在却要回来和自己均分贾充那肯定是不行的,因此她坚决反对贾充迎回原配妻子李婉,而贾充惧内,于是他婉拒了晋武帝司马炎特许自己两位嫡妻并立的旨意,他说的很冠冕堂皇,以不可违背礼法为理由,拒绝了重新娶李婉为妻。
不过贾充对李婉也还算比较不错了,贾充后来给李婉买了一套房子,安置在外面,并按月给她钱花,养下人服侍她,还允许自己与李婉的儿女经常去探望,只是贾充自己却因惧怕郭槐从不登门。
晋武帝司马炎特许贾充并娶两位嫡妻这是很少见的事,也只有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才会出现两位嫡妻并立的情况,这也叫作并嫡之风。
但是并嫡之风并没有在当时流行起来,毕竟统治者是不提倡的,直到后来男女观念极为开放的唐朝时期并嫡之风才开始兴起。
虽然唐朝的法律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男人在现有妻子的情况下再娶妻子,但是唐朝经济繁荣,文化鼎盛,人民生活水平还算不错,尤其是有钱人比较多,在民间一些土豪暴发户就流行起了并嫡之风,而且在并嫡之风的影响下,也让后世明朝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叫平妻,其意就是和正妻名义相等。
因此在唐朝多妻并立逐渐形成一种社会风气,虽然唐朝法律始终是坚持一夫一妻,也就是说多妻并立的风气并不合法,但是这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事,官府也是默许了这种风气,但是嫡妻的合法性在唐朝还是不容置疑,嫡妻和平妻如果产生家庭经济纠纷闹到官府,那么官府还是偏袒于嫡妻。
到了宋朝还是承袭了唐朝的法律,而且宋朝有鉴于唐朝并嫡之风的流行,因此还特意出台律法严禁社会上私下多妻并立,在宋朝如果多妻并立,被官府查出来是很严重的罪名,男子会被判流放,而作为平妻的女子则会被强制离婚,宋朝对古代礼法十分看重,因此一夫一妻执行的也很严格。
当然,纳妾还是很随意的,但是宋朝律法明确规定妾的地位不得高于妻,如果有妻子告到官府,丈夫偏向小妾,刻薄妻子,那后果也很严重,小妾会被强制离婚,丈夫也会被罚。
宋元时期基本都是如此,到了明朝之后,明太祖朱元璋在《大明律》中也规定已有妻子的男人,在外面再娶妻子,就会被判杖刑九十,后娶之妻强制离异,这也算是中国古代对重婚罪最严厉的刑罚了,要知道杖刑九十很可能都会把人打残,可见大明律法中对男人重婚罪惩罚有多么严厉。
但是平妻的称呼还就起源于最严厉的大明,这主要由于明朝中后期中国商业经济越来越发达,商人越来越多,有不少商人经常要在外地经商,老家有正妻照顾家庭,那么在外面经商也得需要女人啊,于是就会糊弄一些女人称其为外室平妻,这意思就是说她们的身份地位和正妻对等,只是不进祖宅属于外室而已。
因此外室平妻这个称呼逐渐出现,这也就是传承于唐朝时期的并嫡之风,同样在明朝也是由于民间这种平妻风气逐渐盛行,官府也是默认,只要民不举官就不究,尤其是那些两江盐商富可敌国,他们可不止娶一个平妻,几乎是每到一处就养一房外室平妻,谁让他们有钱呢。
清朝基本承袭了明朝制度和律法,而明朝民间这个包养外室平妻的社会风气也被清朝所继承,尤其是到了乾隆时期,清朝国力达到顶峰,商业经济比明朝有过之无不及,虽然清朝律法对于多妻并立惩处也是很严格,但还是民不举官不究,那些有钱人也就肆无忌惮的继续包养外室平妻。
乾隆后期,乾隆皇帝鉴于民风如此,他也就放松了关于一夫一妻的律法,乾隆后期在《大清律》附例中规定在嫡妻不能孕育的情况下,允许男人可以在拥有一名平妻,但是平妻所生的孩子将来要兼祧两房,就是既是平妻的孩子,也是嫡妻的孩子,要给嫡妻养老送终。
因此乾隆后期这条附例推出,虽然不是基本律法所规定,只是以附例形式出台,但也等于间接在法律上认可了平妻的地位,而在民间也让正妻与平妻之间以妯娌关系相论,可以说乾隆后期推出的这条大清律法的附例非常奇葩。
由于这条附例的奇葩,也让很多司法官员在执法时产生分歧,清朝的最高法院大理寺就承认平妻的地位,但是刑部却坚持按照《大清律》中一夫一妻的基本大法执行,不承认平妻的地位,刑部始终认为平妻的身份就是妾,不是妻,只是男人用于糊弄女人的借口而已。
因此在这一时期虽然《大清律》附例中承认了平妻地位,但是民间还是不敢明目张胆地娶平妻,直到道光后期,清朝陷入列强侵略之际,国家制度也逐渐混乱起来,对于正妻与平妻的法律约束才越发宽松。
到了晚清时期,民间的有钱人已经完全可以明目张胆,按照娶正妻的规格迎娶平妻了,所以平妻一词也在晚清开始越来越响亮,民间也称之为对房。
但是清朝在基本法律上从来没承认过平妻的合法地位,这里就要说一说为什么非要得到法律的承认。
因为在古代正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分家产的时候是有话语权的,只有正妻所生之子才能继承遗产,而且正妻不是随便就能休弃的,必须要满足七出之条才能休妻,并且在法律上满足七出之后还有三种情况下还不能休妻,一是主持了公婆丧礼的媳妇即便满足七出之条也不能被休弃;二是糟糠之妻不可弃,也就是女人与男人共患难,男人发达后即便女人满足七出之条也不能将其休弃;三是娘家已经家破人亡,离婚之后没有依靠了,这样的情况即便满足七出之条也不许休弃。
所以可以看出正妻在律法上受到很大的保护和利益,而妾则不同,妾可以随便就被男人休弃,即便不满足七出之条也可以被休弃,甚至正妻都有权利将妾赶出家门。而且妾的身份在法律上得不到保护,只有高级妾在官府与男人登记注册了,才能受到保护,主要也就是她的子女可以分取一部分遗产,但也只是在不触及正妻利益情况下,如果妻妾产生矛盾冲突告到官府,那官府基本都是保护正妻利益的。
因此从古代的律法中就能看出,平妻如果能受到法律认可,那会获得很大的地位提升和利益。
不过任何朝代的基本律法都没有承认过平妻的合法地位,即便盛行平妻的明清时期也没有过,所以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平妻就是高级妾侍,就像是清朝刑部说的那样就是男人用来骗女人的花言巧语,她们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这种平妻的风气在明清时期虽然很流行,但只局限于一些没有文化底蕴的商人或者土豪暴发户家族,那些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顾及礼法,还是依然遵循一夫一妻的礼法制度,不会出现多妻并立的事情。
三妻四妾具体如何解释?
其实在古代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中妾是有着严格的身份等级,在古代礼法中妾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贵妾和良妾以及贱妾。
贵妾分为媵室、侧室、副室。
媵室是古代最初的高级妾侍制度,在先秦时期有一种风俗,女子出嫁后,娘家都会再陪嫁一名女性,或是她亲妹妹或是堂妹、表妹,必须是得有血缘关系的女性,就相当于姐妹同嫁一夫,姐姐为正妻,妹妹为媵室。
因此媵室在家族中地位很高,是仅次于正妻的地位,不过后来随着历史变迁,已经很少姐妹同嫁了,取而代之的就是陪嫁丫环,虽然陪嫁丫环后来也能成为男主人的妾侍,但是在家族中的地位比先秦时期的媵室可要差很多了。
侧室和副室主要都是指家族地位出身显赫,但是是庶出之女,嫁进来就只能成为侧室或副室。
不过媵室也好,还是侧室或副室,她们在家族中的地位都非常高,仅次于正妻,在正妻不在时,她们可以替正妻管理家事,她们与男主人结婚时是需要到官府登记备案的,她们可以陪同正妻一同出席宴会等社交场合,她们死后名字可以被写进祖谱也能葬进祖坟,可以入享家族祠堂,受家族后世子孙供奉香火的,她们的子女是有财产继承权的,在正妻去世后,她们是优先要被扶正的,而且她们还受到法律保护,所以称为贵妾。
第二级别是良妾,在古代良妾也称为偏房,相对于侧室和副室都是家族出身显赫,但却是庶女身份,偏房则是家族出身一般,大多是平民百姓人家出身的平民女子,由于家族出身地位不高,虽然嫁进了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但是却没有资格成为正妻或者贵妾,就成为比贵妾身份低一级的良妾。
按照礼法良妾也就是偏房的名字是可以写进祖谱的,死后可以葬入祖坟,但是她们与男主人结婚时是不需要到官府登记备案的,而且她们还不能出席酒席宴会这种公开的社交场合,不过在家族中的地位偏房仅次于侧室和副室。
上面说过平妻在古代大多是商人或者土豪暴发户才流行的称呼,真正的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是从来没有平妻的说法,所以平妻属于民间称呼,只有像身份等级森严的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才会给妾定出这么多等级,古代的普通老百姓哪有这么讲究,穷苦人家连媳妇儿都娶不到,哪还可能纳妾,而一般的商人或者土豪暴发户也不懂那么多礼法,只知道糊弄女人就编出一个平妻的称呼来。
因此在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中媵室、侧室、副室就相当于民间的平妻,但媵室随着历史变迁被淘汰之后,侧室和副室就成了最高级别的妾侍,加上地位仅次于侧室和副室的偏房,所以民间的三妻也就是指侧室、副室还有偏方这三个高级别的妾侍。
而四妾其实指的就是最低级的四类贱妾,分别是陪房、侍妾、婢妾、通房。
陪房就是指的嫡妻出嫁的时候陪嫁丫环,如果男主人喜欢,可以纳之为妾,陪房也就是在历史演变中替代了媵室,只不过先秦时期的媵室都是嫡妻的妹妹,而陪房则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丫环,因此地位也就比媵室低了很多。
但是陪嫁丫环毕竟与嫡妻关系亲密,虽然是属于贱妾,可是在家族中有嫡妻撑腰的话,甚至都会比侧室、副室、偏房还硬气,而且陪房在生育儿子之后,其名字可以写进祖谱,死后可以葬入祖坟,并进入家族祠堂的。
侍妾大多是男主人看中了自己家中的丫环,纳之为妾就是侍妾,但是侍妾在家族中身份地位并不高,而且从侍妾这一级别之下即便生育子女,其子女在家族中地位也不会太高,并且侍妾这一级往下,就算生育了儿子在她们死后名字也不能写入祖谱,不能葬入祖坟,也不能进入家族祠堂接受香火供奉。
婢妾一般都是贱籍出身的女子,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是把人群分为三六九等,贱籍就是指的乐籍、奴籍、妓籍的女子,就比如男主人包养女戏子,或者从青楼赎出了一位小姐姐,再或者买回的奴籍女子,这些女人被男主人带回家中,就算是婢妾了。
但是由于婢妾本身社会地位低贱,因此到了家中地位也很低下,侍妾虽然地位低下,但好歹只要生育了子女也能被当作家人看待,可婢妾却不一样,在宋代之前,婢妾就如同男主人的万物一般,即便生育了子女,男主人玩腻了,想把她送人也能像送出一件礼物一样将她送给别人。
通房丫环是妾中的最低级的妾,属于类似于没有名分的侍妾,本身就是家中丫环,白天要在家中干活,但是偶尔还要晚上陪男主人过夜,在身份上属于丫环,但实际却和男主人发生了关系,只是没有名分而已,算是候补侍妾。
写在最后
所以中国古代礼法一直都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只是不限制纳妾,而所谓的三妻四妾其实都指的是妾,只不过妾也是有身份等级地位区分的,三妻就是指的家庭地位比较高的贵妾和良妾这两类高级别妾,四妾就是指的贱妾那四类低级妾。
说到底还是古代社会的身份等级森严,将人分为三六九等,而社会上的地位等级也随之套进家中,按照社会地位等级将妾也分为三六九等,而三妻四妾就是最好的写照。
------------------
推荐阅读:
上一篇:本人未坐过飞机,请问在飞机上手机不开飞行模式会被空姐发现吗?
下一篇: 你相信天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