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注销户口了,但宅基地与土地还没有确权,怎样继承确权?
▍父母去世注销户口了,但宅基地与土地还没有确权,怎样继承确权?
村委会开个证明,证明你是其子女,不管你现在何处,祖宅都可确权到你头上。这是宪法赋与的权力,国之大计!
▍父母去世注销户口了,但宅基地与土地还没有确权,怎样继承确权?
农村户口的父母去世了,而且注销户口,但是土地和宅基地还没有进行确权。做儿女的当然就要担心父母的土地和宅基地如何处理和确权,是不是父母去世了,土地和宅基地集体就要收回去了。下面就这两个问题我来回答一下。
先来回答土地问题。土地问题比较复杂。虽然国家在土地承包法中对农村农户作出了有关规定,但是从农村的一些实际做法来看,各地各村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办法。
一、我们先从政策方面讲,去世的父母的土地和子女的土地,二轮承包时在一块儿共同承包。虽然父母去世了,那么父母的土地集体不应该收回,应该和子女的土地共同确权。为什么?理由很简单,二轮承包合同期还没有到期。
如果去世父母的承包土地和子女承包的的土地是分开的。各地做法就不同了。有的地方村级组织就把父母的承包土地收回去了,因为是两个独立的承包合同。无话可说。有的村里不进行收回,比较宽松,认为父子关系么,父母去世了但是土地归子女们继续承包耕种,确权时也就确给子女们了。
二、有的村里有一套自己的管理办法,比如有的村,不管政策如何规定,我的地盘我做主,只要死人每年年终总要把死人的地收回集体,重新分配承包或进行拍卖承包。按政策讲吧不合理,承包期没到,不能收回。但是这些村不符合政策的办法也是村民们通过自认的,对每个家庭来说也是平等的。如果题主正好在这样的村里,也就只好接受本村的办法土地集体收回去了。
三、去世父母的宅基地是集体的,是不能继承的。但是房屋属于私人财产子女是可以继承的。宅基地是随房屋的,根据地随房走的政策,继承了父母的房屋,宅基地就拥有了使用权。你可以继续使用。
如果村里进行宅基地确权工作,也可把宅基地确权给你。只不过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记事栏内注明‘’该权利人是原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合法继承人‘’即可。
以上是我对题主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喜欢请关系点赞。我们每天今日头条相见。
▍父母去世注销户口了,但宅基地与土地还没有确权,怎样继承确权?
父母去世注销户口了,但宅基地和土地没有确权,怎样继承确权?我国土地确权进行了攀三次,而第三次是2018年,而2018年土而确权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延续30年,也就是说要在经过30年以后才再次进行确权。而我国宅基地和土地承包使用权是以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
对于父母去世,户口也进行了注销,那么作为户口中的其他成员依然可以继续继承之前家庭所拥有的宅基地和土地使用权的。这对于父母的子女在原来承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并不会受到影响。而关于土地确权问题,在2018年我国已经全面事实该政策,因此之前父母宅基地和土地仍然可以继承给下一代。
但是下列情况作为子女却不可以继承:首先和父母完成分户的子女,根据目前一户一宅的原则,而且子女已经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了,那么这种情况是不能继承父母宅基地的。父母去世,宅基地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会被村集体经理组织回收。,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次自己的宅基地长期荒废的情况也会被收回所有权。
最后对于户口外迁的也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和土地。比如女儿外嫁,并且户口随男方家庭以后,女儿在娘家是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和土地使用权的。而针对父母去世,宅基地和土地继承问题,只要之前还没有分户口的,法律上子女都可以继承相应的宅基地和土地使用权,这个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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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们村有户人家,老太太独自一人经常是侄子一家照拂,突然去世,没有留下什么遗嘱,儿女在外打工常年不在家,所以房屋、土地 是由自己的侄子一家保收。后来儿子一家回来打算收回房屋土地,因此与 还闹上法庭,最终法院还是判给了侄子一家部分房产。你觉得是什么原因呢?
关于土地的确权问题,2018年我国就已经全面实施该政策:父母去世,户口注销,作为户口中的其他家庭成员依然可以继续继承之前家庭所拥有的宅基地和土地使用权的,对于父母子女原来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影响。但要确保上交的证明材料里有自己的名字。
2018年我国的土地确权在原基础上再延续了30年,也就是说要在30年后才可以再次确权。我国的之基地和土地承包使用权是以家庭为单位,并不是一个人为单位的。所以可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11月分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精神等条文、法律法规为参考。
如果与父母已经分户,那么根据“一户一宅”的政策。对于父母的宅基地,您可以将上部建筑物继承、有偿转让或保留,不可以确权,宅基地不能够继承,等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文章开头提到的法院把老人的部分房产判给侄子,是因为,老人儿女早年便与老人分家,后来侄子一家看老人独居,不放心,索性与村委、老人还有子女上老女户口迁入自己的户口,老人与子女都同意,并签订了一定的条文协议,由侄子一家代养老人,子女每月支付一定的养老金,老人户口迁至侄子家。所以根据相关规定侄子一家也相对应的拥有一定继承权。
以上条例、政策、法律法规均可以查证、资询,请根据自身情况判断、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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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注销户口了,但宅基地与土地还没有确权,怎样继承确权?
题主的这个问题是宅基地和土地的继承问题。
凡尘观生活说说个人观点。
农村宅基地、农村土地都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本集体内成员依法获得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依法获得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土地的经营权可以流转。
首先说说土地经营权的继承问题。
农村土地经营权实行有偿流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11月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精神。农村土地经营权实行有偿流转。它基本上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退包、继承、抵押八种流转形式。其中,继承就是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包合同到期。
因此,你们的父母去世后,父母名下的土地,你们能继承父母土地的使用权。这在农村土地确权的时候,就会确权到你们名下。
其次说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的问题。
农村宅基地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也将实行“三权分置”,即,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其中,农户资格权也可以继承,资格权继承以后使用权也随其而至。在还没有实行宅基地"三权分置"以前,农村宅基地依然按照现行的一户一宅政策执行。农村宅基地审批时,审批表上就有家庭人口数和姓名,宅基证上也有人口数。上面所列人员都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一户一宅。所以,父母去世以后,只要审批时有你们的名字,那就继续使用。在宅基地确权或者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就会确权或者登记到到上面当初有的人姓名上。
以上就是凡尘观生活的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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