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后,留给娃的房子被监护人卖掉怎么办?
▍我死后,留给娃的房子被监护人卖掉怎么办?
死了还能想这些事儿?累不累呀!信不着监护人是你最心塞的梗儿,最牵挂你娃儿房子被监护人卖掉,你现在不是还没上内边去吗?趁着明白你可以上公证处去办理公证房产归你娃儿所有,这样监护人就私自卖不了啦!叮嘱你娃儿谁卖你房子你也不莶字,就比较把握了。谁提房子也不好使!哪怕是方防仿放相近的音都勉谈。让你娃儿切记切记!
▍我死后,留给娃的房子被监护人卖掉怎么办?
你可以立遗嘱,指定你去世之后房子归娃继承,其他人无权处置该套房产。
▍我死后,留给娃的房子被监护人卖掉怎么办?
您好!
这应该是个假设性的问题。
我国虽然有关于监护人一旦做出对被监护人有害行为之后的惩罚规定,但是客观地讲,操作性非常非常差。根本原因在于,如题主的顾虑:缺乏有效的、可操作性地对监护人的监督,基本处于“无人举则无人纠”的状态。
我们首先要明确两个问题:
如果已经明确要把房留给娃,娃继承之后,只要娃不同意卖房、或者娃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理论上房子是卖不掉的。
需要监护人的人,通常指的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于“娃”来讲,可能是未成年人,也可能是有智残的成年人。这类人,确实需要监护人。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不讨论,毕竟理论和现实是存在差异的,假设未来会发生这种可能。那么,从现实性角度,避免发生此类题主顾虑问题的关键将在于:监护人,确实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我国关于监护人的确定,有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是“自然”确定。例如,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再往后顺序排,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经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对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依次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经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人或组织。
第二种方式是“指定”确定。例如,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可以为孩子指定监护人,待到自己身故后对孩子履行监护责任。能够被父母指定的人,通常都是值得信任的人(当然也要征得被指定人的同意)。
所以,要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种顾虑,可以考虑通过遗嘱、为娃提前指定监护人的方式。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但是要注意:
这种指定的方式,不能完全消除顾虑。因为指定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之上。
为孩子指定监护人,需父母同时指定。因为父母同时属于未成年子女(包括智残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万一一方先过世,在世一方将“自然”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的注意事项,举个例子:例如父母双方不愿意同时订立遗嘱为孩子指定监护人,而一方担心自己过世之后另一方不“靠谱”、会私自挪用孩子的财产,可以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为孩子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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