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所谓的女巫全都是可怜的背锅侠罢了。
那时候每天都有无辜的女子被迫害,甚至活活烧死,这一切都是跟当时的宗教有关,那时的欧洲出现了宗教改革,天主教与新教争端严重,并牵扯到了世俗政权,社会动乱。
如果只是这些问题,或许还没有这么遭,可当时还出现了黑死病与各种自然灾害。就在这时人们的思想开始出现了动摇,这时为了稳定大家的宗教信仰,基督教士们就开始转移矛盾,就说是恶魔搞的鬼,后来慢慢就变成了女巫。
那为什么一定要是女巫呢?主要原因还是当时社会上女性的地位不高,社会动荡,需要塑造一个大家共同的敌人才能让社会更好的稳定团结起来,所以就捏造了,女巫的丑恶形象。
那又如何知道谁是女巫呢?后来一位天主教的判官出了一本叫《女巫之锤》的判别书,比如女性身上有胎记的是女巫,不守妇道或者遭人非议的是女巫,富裕的寡妇是女巫,嗓门大,长的漂亮,脾气不好的,到了后期只要是个女的都有可能会是女巫。
总之在当时女巫都是可怜的背锅侠,而当时再无辜可怜的女子被虐待或者杀死,不仅不会获得同情甚至会使他们兴奋,成为狂欢。
▍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我们对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的印象,更多的是来自于那些艺术大师们对于宗教艺术的创造,而对于思想方面的钳制,天主教可并没有打算放弃,宗教裁判所采取的是上扛下打——下,是瞄准与神学对着干的人文主义者,是神学与科学之争;上,是针对的本土原始宗教,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争夺解释权的问题,解释权带来信仰,信仰带来信众,信众带来利益,利益这块蛋糕没人愿意分享。
女巫的定义,就是欧洲本土文化中会使用巫术、魔法、占星术的拥有超自然能力女性。在现实中,她们通常会使用草药治病,会根据经验预测天气,预测个人命运,简单说来,跟中国古代的方士、算命先生角色差不多,你看到她们这些能力想到诸葛亮也毫不为过,在欧洲大陆,一直不乏她们生存的土壤,总能混口饭吃。
公元1484年,教皇英纳森八世发布清算女巫的檄文,宣称她们十恶不赦、荒淫无耻并绝对不能够被轻易饶恕,自此,广大的神职人员被投入到大规模的惩处女巫的集体行动中去。为了坐实女巫们的罪名,神职人员炮制出《巫婆之锤》一书作为行动纲领,被广泛应用于辨认女巫。
作为撒旦的代言人,她们经常被描述为邪恶而淫乱,勾搭男性并偷取他们的器官,残害婴儿,挖出他们的心肝......
辨别她们倒是十分简单,把她们中的个体放在天平上,另一端放上一本圣经,只要她比圣经还重,那么她必须就是邪恶的女巫!或者干脆把她们扔进水中,漂上来的,不用说,仍然是妥妥的女巫,等待她的将是被烧死的命运。
仅在16世纪到17世纪这短短的一百多年间,在这政治正确的口号下,被审判并处死的女巫就超过了20万人。在针对这些少数人群的杀戮中,总是不乏因私人报复产生的冤假错案,很多无辜女性也难以幸免。女巫、男巫、她们的助手、亲戚、朋友等关系密切者往往都牵连其中,很多小城市因此丧生的人口达到了十分之一的恐怖级别。
教会没有想到的是,他们辨别女巫的标准,连同女巫们残害男性与婴儿的“罪行”,后世却被遥远东方的义和团运动摁到了他们自己身上。
教会同样没有想到,西欧停止猎巫运动百年之后,后世的苏俄时期又捡了起来,如法炮制,这次被当做巫师被肉体消灭的却是他们宗教人员本身,其时其地,多数人对少数人总不会缺少戕害的定义,除了巫师、还可以被命名为“害虫”、“寄生虫”、“某派”,随你怎么说,只是因为他们是少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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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常啊,这种事情也是人的劣根性吧。
其实说实话,大家去看一下中世纪,尤其是文艺复兴的那个时候,对于教皇的批判,很多人都说教皇是披着人皮的野兽那两只脚走路的羊,这一点真的是有点形象。中世纪时期的那个教皇,除了好事儿,其他事情都不敢。
当时的教皇对于知识的流传以及人类理智的开发,看的特别重要,甚至不惜焚毁大量精美的书籍,盛把一些东西,比如说一些用来科普类的教科书,或者是一些记载着各种各样地理知识的书籍,视做其它的异端把他们焚毁。
这也就造成了在中世纪时期人类并不是用科学的思维或者是以自己的经验来评判事情的对与错,而是教皇说什么我们就跟着去做什么。
你比如说洗澡这个问题在中世纪教会告诉大家说洗澡不能洗洗了的话,你身体毛孔一张开,周围的病菌进入的体内,你这样不是更加容易得病吗?所以不能洗澡,法国的香水为什么那么有名,法国国王路易14一共一生就洗了三次澡!这就是大家崇拜的中世纪!嗨呀,脏乱差,这都是中世纪的象征,谁造成的?一方面,人类当时的历史水平,或者说认识没有那么高,另一方面,教皇从中作梗。
只有底下的人傻的跟那傻子一样,我才能够通过宗教完美的控制整个地区的财富以及人!
但是当虚拟的希望和现实的生活摆在人们面前的时候,大多数人会选择去现实的生活!什么意思?你们以前有没有试过拜过龙王庙,当然没雨的时候到龙王庙里面诚心的上去祈祷祈祷龙王能带给自己下雨,但是如果说过了几个月还是不下雨的话,龙王庙会被愤怒的人直接给推平了。
所以说大家一直祭拜你教会是希望你能够带给我们一个美好的生活。比如说粮食要足够的吃,同时生活要美好,最起码自己不要生病吧,我毕竟得到神的庇护了!
但是现实总会给你带来一些不大不小的惊喜,比如说天花或者是黑死病!出现了这些疾病怎么办?教皇你能够给我治好这种病吗?教皇自己躲都还来不及呢,因此,必须要找一个背黑锅的谁被黑过,当时的欧洲还有其他人替教会背黑锅吗?全死光了呀!
那我就创造一种人来背黑锅,这就是女巫。
这一点并不稀奇你比如说现代很多国家一旦国家内部遭遇重大矛盾了,(今日头条漩涡鸣人yy首发于悟空问答)都会选择转移国内的注意力,怎样转移就是国际矛盾或者是民族矛盾!教皇就是让这批无辜的少女来承担他们的罪名!
教皇告诉大家说女巫无处不在,正是因为他们无处不在,所以才造成现在的疾病到处传扬。我们只要把它找出来把这些女巫给惩罚了,神就会宽恕我们,然后就把我们身上的病痛全部拿掉,如果说你们没有把女巫抓干净,那么你们就会继续接受魔鬼的惩罚。
问题谁是女巫啊?教皇说有两种办法可以见面,第一看上面的标记有胎记的,或者是有各种各样其他标志的人就是女巫。第二,用水来试验他们。如果说用一块石头绑在他们脚上,把他们沉到水里面,如果这个女人能够浮起来,这就是女巫!所以说警告一下某些想要穿越的少女啊你要穿越到中世纪小心当成一个女巫被抓起来。
当然,比起教皇来讲,当时更可悲的还是底层的那些老百姓,拿出那么多钱才供应起来的一个神,实际上就是一个最大的神棍!自己的亲人被其他人当做发泄压力的一个宣泄口,自己却无能为力,而且有的人还加入其中,这一点不得不说是可悲的。
▍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一提到“女巫”,人们的眼前就会出现在黑斗篷下面,一张皱纹密布的脸和弯钩状的鼻子。手持魔杖,随身携带一个水晶球,衣兜里装着永远也用不完的魔幻药粉,身边紧跟着一只若即若离的猫。
她们总是在黑暗的夜晚,悄无声息地骑着一把破扫帚,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到处为非作歹,给人们带来噩梦和灾难。
在数百年的演变过程中,女巫成了邪恶、黑暗和暴力的代名词,甚至女巫就等同于死亡。
(影视中的女巫)在15世纪至18世纪的欧洲,曾经爆发了一场持续了近300年的“猎巫运动”。在这场疯狂的猎杀风潮中,数十万女性遭到迫害,近十万“女巫”被处死。在人口只有6000人左右的德国小镇班贝克,3年间就有600名“女巫”被杀害;坐落在美丽的莱茵河畔的维尔茨堡小城,同样也只有约6000人,5年间被认定为“女巫”而丧命的达到900人。
为什么会爆发如此大规模的“猎巫运动”呢?这和当时的历史背景有很大的关系。
首先,中世纪的欧洲,天灾人祸不断。
15世纪的欧洲,由于气候变化,导致农业大幅欠收,饥饿伴随着瘟疫肆掠欧洲大地。加上英法的百年战争,以及宗教之间的势力争夺,这一系列的危机,导致社会动荡不安,百姓之间彼此缺乏信任感,相互敌视。
人们不约而同地将这些痛苦的根源指向了女巫,因为女巫是魔鬼的信徒,发誓效忠于魔鬼,所以,女巫自然就成为了替罪羊。
其次,教派之间的争斗也是导致“猎巫运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一时期,不断兴起的新教对天主教造成了很大的冲突,不同教派之间为了争夺信徒,产生了激烈的教派斗争。互相指责对方为“巫术”,都曾发起过针对对方教派的“猎巫运动”。
(猎巫运动)这期间一共发生过两次大规模的“猎巫运动”。
第一次发生在1480到1520年之间。
1484年,教皇英诺森八世率先发布了缉捕女巫的谕令,吹响了迫害女巫的号角,各地针对女巫的案件频发,大量的女巫被投进监狱,饱受折磨。两年后,两位宗教判官英斯蒂道里和斯伯伦吉编写的《女巫之锤》,更是被视为猎杀女巫的基本手册,将“猎巫运动”推向了高潮。
这期间,在德国科隆被处决的女巫就达2000人。不少女巫被株连九族,满门斩杀,个别村庄的女人甚至被杀光。
第二次“猎巫运动”发生在1580至1670年间。
这次的波及面更广,涉及人数更多,迫害手段更残暴,大规模的猎杀事件频发,无数的女人被绑上了熊熊燃烧的火刑架。
英格兰的马修•霍普金斯,因其在一年内将60多个女人送上了火刑架,而被冠以“猎巫将军”的称号。
那么,教会的法官又是如何认定女巫的呢?
(教会的法官)一是水验法。将嫌疑女人手脚绑上石头,丢到水面上,如果不下沉,那就证明撒旦不愿他的信徒死亡,用魔法保住了她的性命,此人必定是女巫无疑。如果沉入水底,那此人就是清白的。因为在基督教中,水是用来洗礼的圣洁之物,上帝不会用水来拥抱女巫。
二是寻找“魔鬼标记”。人们相信,只要和魔鬼接触过的女巫,一定会在身体上留下记号。因此,法官会要求嫌疑人脱掉衣服,全身赤裸,甚至剃掉嫌疑人全身的毛发,仔细寻找魔鬼留下的痕迹。一旦找到后,他们就会用尖锐之物戳刺。如果嫌疑人毫无知觉,则断定这个人就是女巫。
三是采用观察法。如果嫌疑人太瘦,就说明她能在黑夜里飞行。如果一个女人长期独居,或是处子,性格孤僻,甚至满脸皱纹,身边有猫,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女巫。
对女巫的刑罚也是相当残暴的。
如果嫌疑人主动承认,并揭发其他人,那就坦白从宽,只投入监牢,可以保住性命。如果死不认罪,那一律处以火刑。将女巫绑在火刑架上,下面堆上柴火,让熊熊大火吞噬“魔鬼”的肉体,让光明驱散女巫带来的黑暗。
这场席卷欧洲300年的“猎巫运动”,充分暴露了人类野蛮与畸形的一面,书写了人类文明历史血腥而凝重的一笔。
(参考资料:《巫师与猎巫》)
▍欧洲中世纪残害女性的“猎巫运动”是怎么回事?
欧洲从十五世纪开始,就对“巫术”有强烈的排斥,这股镇压“巫术”之风一直持续到十七世纪中期才有所消退。在这场活动中,人们将矛头几乎都指向了女性——女巫,对“女巫”这一群体展开了大规模、残忍的猎杀。欧洲人为什么如此近乎疯狂地执着于镇压、猎杀“女巫”呢,大致有以下两点原因。
一是因为宗教信仰。在欧洲,黑色代表着死亡,而巫术又代表黑色笼罩,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正处于宗教改革时期的欧洲人更是无条件相信巫术神话。1848年,猎巫运动开始,宗教徒们开始疯狂猎杀巫师,甚至用火刑等惨绝人寰的方式逼迫他们承认自己是巫师。1850年,一个宗教判官编写了一本《女巫之锤》,详细介绍了识别女巫的方法,从那以后,遭杀害的巫师数量急剧飙升,人们越来越相信巫术的黑暗力量。
二是因为当时欧洲社会自然灾害严重,仅靠人的力量已经不足以解决难题,人们束手无策,于是将罪过都推到象征黑暗力量的巫师身上,让巫师成为替罪羊。而且女性在欧洲一直被认为是不祥之物,代表着邪恶,男性代表力量、强大,所以女性往往遭受的迫害要比男性多得多,是最大的受害者。当时许多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都成为人们泄愤的工具,他们受迫害的手段极其残忍,许多人被活活烧死,或者直接扔进河里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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