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喝酒出大事的人,你见过哪些?
▍因为喝酒出大事的人,你见过哪些?
我姐夫的大姐夫,乡镇府工作的,年轻时分管过宅基地审批,很多吃请,后来在武装部,两百斤的大胖子,嗜酒三十多年,还得过本地喝啤酒大赛冠军,结果前年孙子办满月酒时又喝大了,晚上回家一人睡沙发上,家人也习惯了没管他,早晨被发现时身体都僵硬了,享年54岁…
▍因为喝酒出大事的人,你见过哪些?
我有个朋友在监狱系统开车,以前酒驾管的不严,加上自己又是开的警车,喝酒是常态,不喝酒就不正常了。因同事劝酒和同事打了几次架,有把同事打伤的。有为了打同事把自己搞骨折的,为此领导没少批评,亲人没少相劝。酒比他亲爹还亲!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呢?有一次我这个朋友和她的哥哥一起去到外地办事!回来的时候上上了高速,车子在欢快的行进当中,他的哥哥突然感觉车胎好像没有气了,于是靠边停车,车子慢慢的停了下来,他的哥哥,拿着工具在换轮胎,轮胎换好了,他的哥哥发现他的弟弟没在驾驶室了,便大声的呼唤他弟弟的名字!怎么呼唤也没有应答!只是看见高速公路的前方有一个汽车闪着灯光。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向着闪着灯光的汽车走了过去。到了汽车的旁边发现驾驶室两个人,愣愣的坐在里面!而车头的引掣盖上好像爬了一个人前挡风玻璃也碎了!再仔细一看,引擎盖上那个穿着制服的,光着脑袋的,就是他的弟弟再仔细一看引擎盖上那个穿着制服的,光着脑袋的,就是他的弟弟,他纳闷的问驾驶员和副驾驶室的人出了什么事?而两个人好像还在惊吓中语无伦次的告诉是鬼是鬼!于是他的哥哥报了警。事后,经过警方的了解,他弟弟从修车的车中走了出来,喝酒多了的缘故,晃到了路中间,在那边拦车。有十堰地区开往武汉地区的一个老板开的吉普车,由于天黑,车子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太快,还没发现有人!就听咚的一声,驾驶室的前挡风玻璃破碎了,有个光头穿着警服直接爬到驾驶员的方向盘上,当时的两个老男人,直接就吓傻了!吓的驾驶员就不知道踩刹车了,直接撞到高速公路两边的护栏,才把车撞停的!肇事司机和乘车人员对这个描述,也符合他弟弟一惯的作风!酒后老天爷是老大,他也是老大,所以说开车误事,奉劝大家酒后别驾车,驾车不饮酒!
▍因为喝酒出大事的人,你见过哪些?
身边的真事,我表姐夫,原来体制内的技术工人,收入稳定。
一次大酒后,路过一个民房,在墙后小便与人发生口角,升级为斗殴。把人打倒后离开,几日后被打的人去世。
人被抓后,给受害人花了百十万,轻判过失杀人,判了十来年。现在人出来了,得了抑郁症,表姐也想跟他离婚,这一辈子毁了!
▍因为喝酒出大事的人,你见过哪些?
80年代中期,我家楼下邻居因为喝酒而送了命。
他是一位警察,平时很低调,做事也很严谨。那天夜里,他喝多了酒回家,穿过一片黑暗的树林,突然被几个陌生的年轻人拦住了。
(具体的原因未知,因为过程有很多争议,出于对当事人的尊重不乱说了。)
他掏出64手枪,当场打死一个。要知道那时候枪支管理很松懈,并不像现在这样枪支入库,很多警务人员的枪弹是随时带在身上的。
可是开枪后他回到家里,做了一件莫名其妙的糊涂事:把枪号锉掉了。
要知道这个举动使案件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当时正执严打,他又是执法者,开枪打人的社会影响极大,于是按凶杀案从重判他死刑。
行刑那天,上级特批打他的子弹不锉平弹头,算是给他留了一张完整的脸。
▍因为喝酒出大事的人,你见过哪些?
导致死亡的亲身经历过四个人,打架斗殴的就多了去了。今天先说第一个,直接导致死亡的人。
2009年,我当时在分公司做小头目,由于当时我们一帮人年轻气盛,一心想把分公司做成第一名,那么各种协调的事就很多。公司当时在所有分公司中以酒风彪悍著称,那个年代就是这样。想干事,就要多协调,多协调,就是多喝酒巩固各种关系。
另一个分公司的中层干部,有事到我们公司,我们公司一批对等的干部接待他。当时公司规定,只要有客人,在餐厅吃饭的领导必须去敬酒,以表示我公司的热情待客。我那天有两桌接待,在一个桌上做一会儿主陪,喝上一杯,就得到另一个桌上接着陪酒,再喝上一杯回来。
等我两杯酒过后,端着空杯子到另一个分公司中层干部那里敬酒时,他正好去了别的桌敬酒。我们公司规定,到别的桌上敬酒必须端空杯子,到哪个桌上敬酒倒哪个桌上的酒,避免作弊的嫌疑。按说作为客人,等着敬酒就可以了,但他酒量大,非常自信,自己在我们公司转着圈敬酒。我没有敬上酒,自己又有两桌客人需要照顾,那天就算是错过了。
第二天上午,我就听说那另一个分公司的中层,回去以后,在值班室休息,就再也没醒过来。据和他一桌的员工回忆,那天他一两四的酒杯,有据可查的就喝了26杯。这一算就是三斤六两多高度白酒,这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住的。
人没了,事也就大了。家属直接跑分公司去闹,最后向总公司汇报,两个分公司各出四十万作为赔偿金。这在2009年算是天价了,当然,谁家也不会拿一个年轻的正式职工的去生命换八十万的。他家的孩子到十八岁以后,如果大学毕业,聘为正式员工,如果没有大学文凭,聘为普通职工,等于公司管他家孩子就业。
大事完了,还有小事。那天一起在一个桌上喝酒的,人家也要说法。最终让那一桌人拿一万块钱,人家说得也很客气。不是在乎这个钱,是提醒以后喝酒不能那么劝酒,算是一个提醒。那一桌员工凑了一万块钱,去参加了葬礼。
从那之后,我们分公司也不敢再那么喝酒了,随后有了八项规定,国家不让那么喝了。这也给我们减了负,要是那样喝,喝到现在,我还在不在也不好说。奉劝各位网友饮酒要适量,劝酒虽是一种文化,但也要适合而止。真出了事,钱是小事,大家谁心里也不好过,有可能一生都后悔。(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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